第28章 惩罚
看着那一堆被打碎的真国瓷器,老板心疼不已,如果不是为了方便结帐,他绝不会任由它们就那样躺在桌子上。但是现在,老板已经来不及心疼他的那些酒瓶了,因为他注意到亚历士空洞的眼神里,隐约泛着凶光。
“你……呃……你是怕、怕,呃……我、我不给钱,是吧。”此时的亚历士已经失去了往日的英气,他看起来格外阴沉,“就连、连一个小小的酒馆老板,呃……也看不起我吗?”
暴喊一声,亚历士抽出长剑,在众目睽睽之下捅进了老板的胸膛。
尸体的热量快速地流失,长剑上的鲜血缓缓滴落地面,全场一片沉寂。
“这不是真的!主人。”被亚历士推倒在地上的斗篷男子喃喃自语道。
“刚才你说什么?”亚历士手持利刃,逼近坐在旁边桌子上边喝酒边聊天的那两个人的其中一人,“亚历士算什么东西,是吧?我打不赢约翰·邓肯,是吧?莫森家就是不如邓肯家,是吧?”
那男人吓得面如土色,他竟忘记了逃走。
“扎”--利刃穿透了肉体。第二个手无寸铁的平民死在了他们领主的长剑之下。
“你刚才是在跟他聊天吧。”将长剑从那男人的心窝处抽出,亚历士转向那名受害者的同伴。
“别、别、别,领主大人!别杀我。”那个男人一边哀求着,一边一步步地后退。
“不要!”斗篷男子从地上爬起来,扯掉身上的斗篷,露出里面的骑士侍从装束和腰间别着的短剑,他快速地冲上去,从后面死死抱着亚历士,“主人,您已经杀了两个人,别再杀人了!求求您,快清醒过来吧!”
那男人从剑下死里逃生,撒开脚就跑。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在场所有顾客哗然,他们趁着两主仆纠缠期间,慌慌忙忙往门外跑。“路可,你干什么?快放开我!”亚历士大吼着,用力将他的忠心侍从往边上一甩,路可一头撞到墙壁上,头破血流,昏迷不醒。
亚历士捡起在纠缠中掉在地上的长剑,抓起没喝完的半瓶酒,一路跌跌撞撞地走向门口。
当他走到街上时,只听到满街有人在大喊:“领主杀人啦!亚历士领主杀人啦!”亚历士只觉得天旋地转,他一手扶着剑撑在地上,一手举起酒瓶往嘴里灌。迷迷糊糊之中,他只看见一大群人围住了自己。
“就算你是领主也不能随便杀人啊!”
“对,领主的职责不是保护我们这些平民的吗?”
“你根本就没有当骑士的资格!”
……
他们围着亚历士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亚历士的精神受到极大有刺激,“咣”的一声,他将酒瓶摔在地上,酒气伴随着唾星从他嘴里飞射,他一边高喊一边比划着:“我--亚历士·莫森--是你们的领主,你们--是我的属民。你们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包括命!我想要--谁的命就要谁的命--我想杀谁就杀谁!”亚历士在酒精之下完全失去了理智,他居然举起剑,拐着醉步,往人群里乱砍乱劈!
围观群众争相躲避,亚历士醉意蒙胧,他的剑准头很差--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四名无辜的老百姓走避不及成了剑下亡魂,多人重伤轻伤。行凶的骑士拿着剑在街头乱舞,他周围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活着的人敢呆在哪里,尽管如此,亚历士还是踏着醉步把剑舞了很长一段时间。
“嗵”的一声,最终敌不过酒精力量的骑士轰然倒地。
这时,用手捂住额头伤口的路可从酒馆里走了出来。他看到倒在地上的骑士和四具尸体时,嘴巴张大得合不起来,他知道,自己的主人刚才大开杀戒。路可走到主人身边,将主人的一只手搭在自己肩膀上用力把他扶了起来,路可捡起主人的剑,轻声地对亚历士说:“主人别闹了,咱们快走吧!”
“杀了人就想跑吗?”突然有人大喊了一声,刚才被吓得躲起来的群众纷纷从窗户、门缝、小巷里探出头,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叛徒”、“恶棍”、“杀人犯”、“凶手”的叫骂声。
没人敢靠近那两主仆,因为即使是醉倒的骑士,也有杀人的能力,他们都在远处向那两主仆投掷出一切他们身边可以拿起的物品。鸡蛋、蔬菜、西红柿、平底锅、木块、石头……如雨般向路可和亚历士纷飞过去。
卡维亚城的治安官远远看着,并没有干预。
这名治安官出身于当地一个小贵族,已在这个职位上任职多年,原本以为马丹王朝灭亡之后,像他这样的前王朝贵族会受到清洗,然而新政府却保留了其贵族户籍,还让他继续留任卡维亚城的治安官。刚刚不久他接到有人当街杀人的报告后,立即带人赶到现场,没想到杀人的居然是亚历士本人。由于都里斯的新政府并没有宣布废除莫森家的爵位,也没有剥夺其封地,所以从名义上,亚历士·莫森仍是卡维亚城的领主。他这个小小的治安官是不能逮捕领主的,反而还要帮助驱散暴乱的群众,把领主解救出来。
然而治安官却对亚历士怀恨在心,因为他一位在“草原之风”军团里担任中队长的哥哥,由于强烈反对亚历士勾结潘阿隆达发动政变,被亚历士杀害了。因此在这个节骨眼上,治安官选择了坐壁上观,他既不驱散群情汹涌的平民,也不添波助澜,而是默然在目送着亚历士主仆在一遍咒骂声和垃圾雨中一步一步地消失在街道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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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夜三日不间断的长途飞行。“加加林”号终于回到了雪域联邦首都“银山之座”。
“看!下面的那些房子怎么都是白色,好漂亮啊!”几个孩子趴在舷窗上,看着窗外越来越近的北国城市风光发出了赞叹。
“那些都是雪吧。”苏菲娅说,“听父王说过,北方很冻,经常下雪,但那些雪落在屋顶上和树上就变白色了,非常漂亮。”
“各位少爷小姐,我们快要离开飞舰了,主人让你们去他的房间领御寒衣服,不然会着凉的。”红地精科林来到几个孩子后面说。
“好的!科林你去跟雷古诺叔叔说一下,我们等一会就去。”
在刚刚登上“加加林”号的时候,五个孩子都被在飞舰上到处走动的地精吓了一跳。的确,以地精那秃头、利爪、尖牙、尖长耳朵的狰狞长相,还有一条长满茸毛的长尾巴,着实把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生物的孩子吓得不轻,初登舰那一段时间,孩子们见到地精都害怕地躲得远远的,年纪最大的胖子卡修斯甚至还哭了起来。但随着与地精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孩子们发现地精其实并不是它们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可怕,苏菲娅甚至还觉得它们很可爱。其实,孩子们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不了解地精的历史,他们根本不知道,在很久以前,地精是一种专门以人类小孩为食物的凶残生物;当然,雷古诺并没有把那段历史告诉孩子们,因为以他们的年龄来说,现在知道太早了。
那是在人类史上最可怕的黑暗年代。
在第三次海神族入侵时,为了不重复前两次入侵大陆的失败,愚蠢的海神教徒不自量力地打开绝对魔法阵,引来一股他们根本控制不了的力量--来自异世界的恶魔,那场史诗般的伐魔战争就此轰轰烈烈地打响。当恶魔横扫大陆时,人类的所有抵抗都是软弱无力的,村庄和城市被夷为平地,堡垒和要塞化成废墟。恶魔的可怕之处来自于其强大的精神魔法,不仅是人类,就连森林精灵、黑暗精灵、矮人、兽人,甚至称霸空中的各种龙类都无法抵抗,如果不是免疫精神魔法的亡灵军团加入联军,成为这场战争的转折点,人类、精灵、矮人、兽人、龙类,甚至整个奥洛帕三块大陆,都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最后,联军将恶魔赶回他们原来的世界,但是,恶魔一族却留下了他们的后裔。
地精原本是恶魔大军里最低等的作战生物,它们数量庞大,在恶魔大军中充当炮灰和打扫战场的角色。在恶魔大军败退时,大量地精被它们的主子遗弃在奥洛帕三大陆和魔大陆。随后,奥洛帕各国又用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将留在三块大陆上的地精消灭殆尽。所以直到现在,也只有在无人居住的魔大陆上才能找到野生地精。
后来,法师国度雪域联邦的兴起改变了地精的命运。雪域联邦建立时间不短,但在最初建立的几个世纪里,其势力范围只有现在的“银山之座”附近的一点地盘,魔法师和炼金术师身体单薄,干不了重体力劳动,而且国家所在地环境极其恶劣,所以雪域联邦初期的建设基本上由魔法人偶来完成。魔法人偶是一种由炼金术师制造,由魔法师提供能量的工具,这些工具在雪域联邦建立初期代替人手来完成各种劳动和建设任务。后来随着国家的规模越来越大、领土越来越广、人口越来越多,魔法人偶成本高、无智力、动作笨绌、时刻消耗魔法师的法力等缺点就暴露无遗,使得魔法人偶难以再适应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建设任务,因此魔法师们不得不另寻其他途径来获得劳动力。
这不得不说一位雪域联邦的传奇人物,他是历史上第二位在魔法修为上突破了一环法师的极限,成为贤者级别的魔法师--爱德华·卡梅雅菲,他第一个提出到魔大陆上捕获野生的地精,将其带回来作为劳动力的理论,事实上,他也用行动证明了这个理论的可行性。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越来越多法师远涉重洋,到魔大陆上俘获大批的野生地精回雪域联邦作为奴隶使用,魔法师用囚魔手铐--某种可封印地恶魔力量的魔法物品来控制地精,消除它们的战斗力,使其成为纯劳动力。相比于魔法人偶,地精奴隶的优势明显,它们消耗不多、能进行思考、体格强壮、适应性强(适应极寒或极热的气候)、反应较快,工作效率比魔法人偶高多了。后来地精奴隶不仅仅是被用来从事重劳动,有的更被法师们当作自己的私人佣人或随从来使用。后来,联邦里还建立起不少人工饲养地精的场所,而且人工饲养的地精比野生地精更听话,现在魔法师已经不需要像他们的前辈那样,远涉重洋到魔大陆上冒险去抓野生地精了。
地精分两种:青色皮肤的称为青地精;红色皮肤的称为红地精,又叫大地精。红地精的数量非常稀少,但它们比青地精更加强壮、更加聪明,而且红地精对青地精有一种慑服力。魔法师通常会让一两只红地精带领若干青地精来干活,这样效率更高。正如科林一样,它本身是一只红地精,带领一群青地精为雷古诺服务。
对于魔法师使用地精奴隶的行为,有些吟游诗人认为不人道,地精毕竟是有生命、有智力的生物种群,强迫他们进行劳动过于野蛮,不是法师这种有文化、有修养的高级知识份子应为之事;但法师们反驳这些吟游诗人的想法于浪漫,魔法师指出,恶魔曾对奥洛帕上所有种族造成可怕的灾难,而地精作为恶魔军团的一员,也犯下过滔天罪行,现在让其戴上手铐中劳动,也是对其曾经犯下的罪行进行惩罚。
“惩罚”--可以使很多事情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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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勒王国,卡维亚城郊,某小河边。
亚历士·莫森用手捧水胡乱地向脸上猛擦,神志已从酒精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他的皇家战甲和披风已经脱下,此时侍从路可正在河边认真地洗涮着被暴怒的老百姓用鸡蛋、蔬菜、西红柿,甚至粪便弄得脏兮兮的战甲和披风。
“路可!”亚历士向侍从喊了一声。
“主人,您醒啦!”听到主人的呼唤,路可高兴地往这边看来。只见他鼻青脸肿,头上起了许多大包小包,除了其中一处伤痕是由他的主人造成的之外,其他的都是被老百姓的石头、木块等硬物砸伤的--他用身体保护了主人。
“我睡了多久?”亚历士拍了拍头,还有些疼痛。
“一天一夜了。主人。”
“这么久?”亚历士抬头望向天空,“你一直守在我身边吗?”
“是的,主人。”路可回答说,“请原谅我擅自为主人脱下战甲。”
亚历士向他招了招手:“路可,你过来,我有事要问你。”
路可立即停下了手中的工作,走到主人身边。
“现在对我忠心的人只有你了。你不后悔跟着我吗?”
“绝不!路可永远忠心于主人,无论主人要到哪里路可都跟在主人身边。”
“嗯……”亚历士想了一想,又问道,“你认为,我是不是做错了?”
“这……”路可有些犹豫。
亚历士挥一挥手:“别害怕,现在我可以相信的人只有你,实话实说吧。”
“那我就说了。”获得主人的允许之后,路可鼓起了勇气,“路可觉得,主人确实是做错了。”
“是这样吗?”亚历眼里掠过阴沉的冷笑,突然,他抓起地上的长剑,捅进路可的心脏。
“主……人……”路可双眼圆睁,他绝对想不到,主人竟会向自己下手。
“你听着!我永远都是对,绝对不允许再有人说我错!”亚历士恶狠狠地说,他猛然把剑从路可身体里拔出,侍从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哈哈哈哈……”亚历士疯狂地大笑起来。
随即,他的笑声瞬间停止了,在他眼里,流露出懊悔之色。
亚历士抱起路可,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一小块布,按在他的伤口处企图为他止血。“路可,路可,你不能死,你绝不能死啊!不--”亚历士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喊,显然,无论他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把一具尸体变回一个活人。
“约翰·邓肯,这就是你给予我的报复,和惩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