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一号缉灵组 完结+番外_78
跟平时假正经的形象很不一样。
林谙神思微动,心尖尖上忽然就塌下去一块,他的血液热了起来,如同在贫瘠荒凉的戈壁里偶然找寻到一朵小野花,娇嫩可爱,也脆弱不堪,苦旅难途里它惊鸿一现,小小的花瓣散发出神圣耀眼的光芒。
自以为窥见了奇迹,他兴奋不已,等理智回笼,他又开始严苛地审视自己。那朵小花的光芒一经点亮,就瞬间覆盖了所有隐秘逼仄的角落,让那些在山崖背阴处悄然滋长的东西无所遁形。
手脚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才合适,林谙腾地站起来,扯了扯凌乱的床单,把空杯子拿去洗了,用棉布细致地擦干,又顺手把盥洗池里外擦了一遍,直到光可鉴人。磨磨蹭蹭良久,回来发现陆惊风还是那个姿势,不知道是在回味还是在神游。
于是他把那只果丹皮剥了,放在那人摊开的掌心上,拍拍毛茸茸的脑袋,语气不可察觉地变软:“吃点酸酸甜甜的,压压惊。”
陆惊风机械地抬手,把果丹皮扔进嘴里,慢而细致地咀嚼起来。
“你怎么不问我在追踪阵里看到了什么?”他翻了个身,仰面朝上,瞪着天花板含糊地道。
“想说你自然会告诉我。”沙发太短,长腿无处安放,林谙晚上就打算睡在床边的地毯上,“况且我对案子什么的,其实都不太感兴趣。”
“那你为什么非要呆在缉灵组?找个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不是更好吗?”陆惊风凉凉地瞥了他一眼。
“没有什么热衷的东西,所以不论什么工作,只要别太枯燥无聊,对我来说都一样。”林谙直挺挺地就地躺下,摒除杂念,平心静气地阖上眸子,“既然干什么都一样,不如干自己擅长的事。”
陆惊风奇了:“我好歹也算资深工作狂,闲暇之余尚且喜欢摸两把方向盘,林少,你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难道毕生目标只想得道成仙?”
仙男翻了个白眼,面对调侃,词穷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组织起语言:“成仙是成不了的。如果硬要扯爱好这个话题,也能勉强扯出两个,平生就热衷于两件事:一,养生。二,变强。”
第二个比较好理解,陆惊风比较好奇的是:“养生?你今年才多大就开始关注中老年人群的热点话题了?”
“身体好比什么都重要。”林谙对他不屑的态度不以为然,“想要变强,首先你不能是个病秧子。大腿没人家胳膊粗,挨了揍跑都跑不快。跑一脚喘三下,谈什么从坑里捞人?”
话往外倒得顺溜无比,等猛地意识到自己抖落出了什么,林谙喉咙一哽,倏地睁开眼睛,瞳孔缩紧。
房间里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陆惊风舔着牙齿,内心无比挣扎,关于当年顺手救了林汐涯的那件事,他是承认呢?还是不承认呢?
一旦承认,二人之间无形中又多了一层羁绊,谁知道这层羁绊以后会延伸发展成什么古怪的关系?可是不承认吧,他那颗蠢蠢欲动想借这个梗戏弄林汐涯的心很是不甘。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他最终决定遵从本心。
于是林谙就看到床边探出一张笑吟吟的脸,目光隐晦地划过他高档精致的丝绸衬衣,落在他的腰部以下,“原来是你啊,小怪兽。”
第41章第41章
林谙仰面平躺,端正笔挺,半睁着狭长的眸子与他对视。
细究起来,我们虽然都被笼统划归为有着黑色眼睛的黄种人,但其实绝大多数人的瞳色都只是不同程度趋向于黑的棕褐色。林谙的眼珠倒是随了正统,黑得无比纯粹,不掺一丝杂色,跟周围的眼白一对比,显得格外晶亮鲜活,冷色的灯光落在那双浸了墨一般的瞳孔里,能折射出千千万万圈细碎的波光。
他抿着唇绷着脸,全身上下只是搭在毯子上的手指微微蜷了蜷,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架势,口吻生硬,矢口否认:“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陆惊风被他眼睛里无差别漫射出的那些碎光蛰到,视线从那张脸上游了开,粗略将这人裹在毛毯里的身材一打量,虽然并不很直观,但宽肩厚背窄腰长腿的黄金比例,包得再严实也掩不住一二。
“看……看什么?”林谙觉得对方的目光蔫坏,不怀好意。
不论富贵或穷苦总能坚持皮那么两下的陆组长,实在按捺不住挖苦逗乐的心思,吹了个带拐弯的口哨:“没,就是特别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当年我路过一片山头,救了一个小孩,小孩又瘦又柴,可怜又无助,还喜欢穿奥特曼打小怪兽的内裤,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男大十八变,再见到他时,小孩脱胎换骨,居然变成了……”
他有意拖着调子,一点点凌迟着对方的耐心,林谙听到内裤的时候既羞愤又憋屈,郁闷地配合着他夸张拙劣的表演,一边惊叹自己什么时候脾气居然这么好了,一边竟然还竖着耳朵搭起了腔:“变成了什么样?”
这是在等着被夸呢。
陆惊风嘴角噙着父亲般的微笑,慈祥地盯着他看了两秒,缩回脑袋:“欲知后事,请听在下睡醒后分晓。”
林谙气到睡不着。
什么叫又瘦又柴?什么叫可怜又无助?他当年瘦归瘦,可一点都不柴!该有的肌肉一处都没少,就是薄了一点扁了一点罢了!可怜?呵。无助?呵呵。本少那是刚刚成功逃出龙潭,筋疲力尽,又误入虎穴,分身乏术,顶多就是有那么一点运气不佳而已!
还有那什么,什么小怪兽的内裤,完全是苏媛苏女士一手代劳的结果,她不喜欢儿子少年老成,认为哪怕孩子大了也该保有起码的天真童趣,他是纵容了不假,但这并不代表本人的任何喜好和取向!
翻来覆去折腾到天蒙蒙亮,腹腔内尤憋着一团火,越想越膈应,加上睡前又灌了一大杯中药,神清气爽,压根没有一丁点睡意,林谙气急败坏地起身,打算上厕所洗把脸冷静一下。
刚起身,一扭头,看到床上已然熟睡的陆惊风,伸出去的脚就又收了回来。
据说睡姿能反应出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林谙以为这个平时笑嘻嘻其实精神上很坚定饱满的男人,睡觉不说呈霸气的大字型,起码也应该毫无顾忌地舒展开手脚,可此刻……林谙托起下巴,眼前的人却尽可能地把自己蜷缩成一团,手臂抱着膝盖,脑袋埋在双臂间,只露出一半的侧脸,凌乱的发丝遮掩住紧蹙的眉目,就像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