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

  大多数朝臣们听了下意识就想劝阻, 没有这先例啊,再受宠的公主都没这样,连扶苏公子都还没有封地, 当然公子以后极大可能继承皇位, 要不要封地无所谓, 但是比起宫里其他公子,小公主俨然走在了前头。
  李斯要想得更明白些,现在在代郡小公主的声望俨然比陛下还要高, 将这里赐给公主做封地,那些百姓以后就是公主的百姓了,这样只会众望所归, 百姓的凝聚力会更加强大。
  这几乎代表着这个地方以后发生叛乱事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他们信仰小公主,将公主当成自己的恩人, 又怎么会造自己恩人的反?
  哪怕以后那地方发生不好的事情,他们也能第一时间平息下来,因为他们信任小公主, 这种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信仰。
  李斯叹息了声, 这小公主果真是有大造化啊, 李要跟在她身边不亏。
  扶苏跪了下来,仪态端雅:“父皇英明, 儿臣附议。”
  跟着李斯跪了下来:“陛下英明。”
  然后是李斯一脉的朝臣, 接着是几个伴读的爹也跪了下来, 而后朝臣陆陆续续跪了大半儿, 最后剩下一些顽固保守党的, 你看看我我看看陛下, 最后脸一崩, 一脸便秘色,还是跪了下来,“陛下英明……”
  如此,这件事便成了定局,再无人反对。
  能怎么反对?此时大势已成,几乎板上钉钉的了,再反对徒惹陛下公子等人厌烦罢了。
  其实大臣们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单论功劳来说,救一大郡上百万百姓性命,赐封地并不为过,何况对方是一公主,公主得封地并不稀罕,他们只是太过震惊才堪堪三岁,陛下就赐了封地,此举前无古人。
  一旁的史官记下:“始皇五年,代旱,公主朝祈雨救代,得封地一,代。”
  下朝后,等陛下走了,一些大臣三三俩俩凑在一次小声讨论,张达没空,他美滋滋背着手就要出宫,他得早点回家去,等过会儿陛下赏赐就要到家了,他得早点回去,跟儿子一道接受赏赐多美呢。
  他不光自己着急,还替别人急呢,路过的时候看见公子婴慢悠悠走着,喊了声:“您还不快呢?就您这速度,等您回府了,赏赐都凉了。”
  “唉,这是我儿子人生第一次被陛下赏赐,我得亲眼见证着,我骄傲啊!”
  公子婴:“……”
  又说王大人,“王大人还去衙门呢?啧啧,真是冷血老父亲,听说你儿子昨天让你打了一顿,怎么着?今天下不来床了?”
  “哎哟,陛下多有眼光呢,陛下都知道给孩子们奖赏,就你这种老古董不讲道理,不由分说把儿子揍了,我该怎么说你呢?”
  王大人:“……”
  李斯慢腾腾从他身边经过,让叫住了。
  张达:“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丞相今天终于做人了,真不容易!”
  “丞相大人您放心,回去后我告诉我儿子,让我儿子告诉你孙子,就说你今天识时务,帮小公主说话了,李要那小子保管会喊你爷爷。”
  李斯:“……”
  路过的同僚们:“……”
  谁能来收了这祸害?陛下怎么就让这根搅屎棍在朝为官这么年?生生坏了堂堂大秦朝廷的高格调,高知识,高涵养。
  也就前后脚的事儿,张达刚到府上,送赏赐的宫人就到了。
  宫廷御用的笔墨纸砚两套,金银两小箱,小太监还说了,“陛下吩咐宫里秀坊做衣服,等做出来了赏赐给各公子伴读,以后进出宫就穿这身衣服,多风光啊。”
  张宝兴奋得脸都红了,他、他其实也没做啥啊,都是公主的功劳,他们就跟公主身边玩儿。
  年幼的张宝等人都不明白公主立了多大功劳,也没觉得求雨多不可思议,起码对公主来说是很理所当然的,他们年纪小接受能力强,只知道公主超厉害,他们越来越崇拜公主了。
  但是,接受赏赐的感觉真不赖。
  他娘抱着他还亲了他,夸他真棒棒,他爹更兴奋了,说要把赏赐的圣旨拿去祖宗祠堂里供奉着。
  张达拍拍儿子小脑袋,“真不愧是我儿子,甭管这赏赐怎么来的,能得来就是本事,现在满朝哪个大臣不羡慕我的啊?我儿子真出息!”
  这话要是让朝臣们听了,又要啐张达一口了,这不要脸的要自夸别带上他们,他们才不稀罕!
  不……不稀罕个鬼啊!
  高门大户顶多多看几眼,羡慕谈不上,但中下的小门小户就稀罕了,谁家儿子年纪小小就能得陛下赏赐,进了陛下眼睛的?
  有了这份赏赐在,日后只要不为非作歹,都是很好的资历,圣旨也当众夸了他们聪明有大勇,有这样的金口玉言在,只要不犯大错,就算长大后能力平平,也能吃一辈子了。
  张达等人明白这一切都是看在公主的面子,奖赏都是顺带的。
  张达再一次庆幸自己把儿子送进宫当伴读了,这真是个英明无比的决定!当初送儿子进宫不就是为了这一刻,为了沾小公主光?
  这果实才咬一口就觉得美滋滋的,张达已经在考虑日后同陛下做亲家的可能性了,他儿子成天满口都是小珑宝,可见是有多喜欢小公主。
  又见儿子小小一只,蹲在刚赏赐下来的小箱子旁数金元宝,小手扒拉着,嘴里不知道念叨着什么。
  张达凑近一听,“一个亮亮,两个亮亮,唉,珑宝一定会喜欢的,我是一天送一个好呢,还是全部一起送?”
  张达:“……”没出息没出息没出息!
  晚间,秦皇回来的时候,小崽子扑上来抱着他大腿来来回回摇晃,小肥脸红扑扑的,嬴政不解看过去,小崽子眼睛睁得大大的,“父父,我是不是天底下第二富有的人了?”
  嬴政好笑,故意板着脸,“那谁是天底下第一富有的人?”
  小龙崽更高兴了,理所当然道:“当然是父父最有钱了!你有好多好多好多的土地,朝朝才一个!”
  嬴政满意了,抱起小崽子点点她小鼻子,“算你聪明。”
  又听小崽子在嘀咕了,她说:“不过大哥哥好像没封地,朝朝分、分他一半好了。”
  嬴政:“……想都不要想。”这兔崽子。
  过了会儿,小龙崽从胸前的小兜兜里掏啊掏掏出一个金色的小荷包。
  她从里面拿出一颗红色珠子,像是红宝石一般晶莹剔透。
  小龙崽捧到父父面前,献宝道:“父父你瞧,小火漂亮叭?我和哥哥就是去找它的,它是宝贝,很有用的!”
  秦皇哦了一声,“干旱的罪魁祸首?”
  小龙崽点点头,“它是火灵珠,会吸收太阳光,所以会热热,现在好了,在朝朝身边就不会缺火气了,也不会干旱了,它还会越快长成,等火灵珠长成了,它就很用了,会吐火,能给我们烤火用。”
  秦皇眸色一深,小崽子年幼只想到烤火的作用,但若这是真的,能起到的作用就大了。
  比如……若一个地方久下雨不停,发了水灾,这东西岂不是也能管用?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皇帝来将,嬴政举一反三的能力是相当强大的,他已经在小龙崽的童言稚语里联想到了这颗珠子将来更多的作用。
  小火灵珠在小掌心里抖了抖,在那个男人深沉的目光下,恨不得滚进荷包里再不出来。
  虽然这个男人身上的龙息更加浓厚,更令它垂涎,然而,若是要用生命来换,大可不必。
  可是……下一刻听它的小主人高高兴兴捧着它说:“父父,朝朝把小火送给你了,放在父父身边,以后给父父取暖用。”
  小龙崽想得很好,她是龙,父父也是龙,小火灵珠在父父身边肯定没问题的。
  她还有很多很多宝贝没挖出来,把火灵珠给父父也没关系,而且火灵珠有护主功能,在父父身边,以后有像荆轲一样刺杀的人,火灵珠就能保护父父。
  最重要的是,像火灵珠这样的天地灵物自身气运和灵气都很足,认主后反哺主人灵气,有它在,父父这个人类身体一定能多活几年,小龙崽也想起来了,现在父父四十几岁了,再过不久就要驾崩了,有颗火灵珠在,应该还能苟几年。
  她不知道父皇怎么样才算完成使命,但是只要他多活几年,让大哥哥当上皇帝,天下乱不了,就能“驾崩”了,到时候她就和父父回上界去,如果可以的话,等大哥哥当完皇帝,把大哥哥也接到上界来。
  嬴政从思绪里回神,听到那声稚嫩的小奶音,他的崽子眼神清澈诚恳,“以后小火会保护父父的。”
  小火抖了抖,在心里狂喊不要!可是一动不敢动,它万万没想到,本来以为给自己找了个好软萌好拿捏的小主人能轻轻松松占便宜,小主人还没强制给它认主,它心里还偷乐来着,现在好了,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它呢。
  这个男人给它感觉危险了数百倍不止,呜呜呜呜,它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了。
  在小龙崽的教导下,嬴政在这颗珠子上滴了血,浓郁金光一闪,嬴政感觉眉心一热,身体里仿佛多了颗什么东西,而桌子上吸收了血液的火灵珠已经不见了踪影。
  小火灵珠快兴奋死了,在这个男人,不,在它主人浩瀚无边的识海里来回打滚偷乐,本来以为是个人类皇帝,契约认主后它才发现!这个主人不简单!
  他居然本体是龙!是龙!是正统上古神龙!
  火灵珠来自天地传承的记忆告诉它,这世间早就没有了龙,没想到他的主人居然是龙!
  等有朝一日,主人变回真龙,它就是龙的宝物,在龙身边修炼,修出化身也不是不可能啊!
  就算此时主人身体是人类,然而身体里的灵魂本质还是龙魂,识海也是他本体的,火灵珠在龙的识海里快乐打滚,这个识海太舒服了,有源源不断的龙息滋养着,简直像火海里一样舒服。
  小龙崽瞅瞅空荡荡的桌子,再看看父皇的脸色,小奶音结结巴巴道:“小火也、也许在父父身体里?”
  她想了想说道:“父父喊一声,叫小火出来,它应该会出来的。”
  嬴政眉心一凝,想着让那颗珠子出来,果不然下一秒火灵珠出现在他手心里,还乖巧讨好似的滚了滚。
  嬴政看了一眼,收了起来放在袖口里,那混不在意的样子仿佛不是得了一颗宝物,而是一颗石头一样。
  小火灵珠委屈巴巴地在黑漆漆的袖子里蜷缩着,偏偏不敢反驳抗议,谁家火灵珠混得像他这样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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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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