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
  《穿成年代文男主亲妈》
  作者:开花不结果
  文案:
  何晓芸穿到七十年代,成为一本书中男主的母亲。
  这老太太年轻时的丰功伟绩一口气说不完:假装落水赖上同村一当兵的、给对方下药怀上孩子、仗着有儿子吵着要分家、怀疑丈夫出轨到部队撒泼打滚闹翻天……
  何晓芸之前一直觉得,男主的父亲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摊上这么个极品,现在她自己成了这个极品,感觉再也说不出风凉话了。
  唯一庆幸的是,老太太如今还只是个少妇,年轻貌美,身体健康。
  有这两样,现状再糟她也认。
  不过,到了夜里,一想到书中那个让男主满心敬重的 “老爷子”,现在成了她被迫接手的丈夫,单身狗何晓芸又有点不好了。
  一句话简介:温馨小甜饼,无虐无极品。
  内容标签:甜文 穿书 年代文
  主角:何晓芸┃配角: ┃ 其它:
  ==============
  第1章 .001 丈夫
  清水河边的早晨总是很热闹,河水蜿蜒曲折,河面弥漫着晨雾,洗衣的妇女蹲在岸边,流水声与刷洗声此起彼伏。
  何晓芸洗完衣服,将木盆挎在腰上,沿着河边小路往家里走。
  已经是四月中旬,天气回暖,雨水逐渐丰沛,昨天刚下了场雨,黄泥路上,一个连着一个都是水坑。她小心留意脚下,以免踩进泥坑里。
  清水河一侧是山,一侧是田,犁平的水田被田埂切割成一块块,田里已蓄满了水,为过几日插秧做准备;微风撩起粼粼水波,映照着金闪闪的晨曦,几只鹭鸟涉水拣食,更远些的竹林上空,飘着袅袅青烟,是有人家在做早饭。
  迎面走来同族一位嫂子,何晓芸跟她不是很熟稔,只打算略略点头就好,哪知对方大老远就嚷了起来,“晓芸你还在这儿呢,你们家建伟回来了,赶紧回去吧!”
  她只觉得心口噗通一声,沉沉地往下坠。
  那位嫂子走近了,接着说:“昨天她们还说小娟她男人顾家,要我说,谁也比不上你们家建伟,部队一年到头就休几天假,每次还紧赶着插秧的时候回来,他都提成干部了,怎么还那么勤快呢?”
  何晓芸心不在焉,也没听清她说什么,胡乱点了点头。
  对方误以为她急着回家,玩笑道:“你看我,这么没眼色,还拉着你啰嗦。赶紧家去吧,一会儿上你家讨糖吃!”
  “嫂子一定要来。”她勉强笑了笑,与对方错开身,就这一下不留神,半只脚踩进水坑里,低头一看,灰扑扑的布鞋浸入水中,鞋面上沾了一层泥。
  上辈子,自从有能力挣钱后,她再也没有穿过这样的鞋子。
  一场癌症带来了死亡,同时又给她奇怪的新生——她现在在一本书里,成了男主角的妈妈,这角色跟她同名同姓,要不是如此,她也不会印象深刻。
  眼下是一九七五年,书中的剧情二十年后才开始,那时男主爸已经身居高位,威严深重,是个说一不二的大人物。凭空接手这么个有出息的丈夫,何晓芸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桩婚姻并不是两情相悦,而是原主逼出来的,为了嫁给男主爸,她假装落水赖上人家,一哭二闹三上吊,使出种种手段,才终于如愿,夫妻二人的感情可想而知。
  更叫人头疼的是,来到这里之前,何晓芸别说结婚,连异性的小手都没拉过,而现在,她不但有丈夫,连儿子都三岁了。每次那个小胖墩儿喊她妈妈,她都想问: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
  若不是大环境不允许,她真想把婚一离了之。
  但好在也不是没有好的方面,至少她白捡了条命,只这一点,就足够她打起精神去应付各种附加麻烦。
  癌症濒死的时候她都没怕过,还怕他一男人?如此给自己打足了气,她又昂首大步继续往家里走。
  至于某些“对单身死宅而言,异性猛于虎也”的言论,则被她十分阿q地忽略了。
  刚走到家门口,听到院子里传出小孩的声音,家里其他人今天有事,只有三岁的男主魏远航和他奶奶在家,外加一个刚从部队回来的魏建伟。
  何晓芸本打算在门外观望一下,哪知小孩子眼尖,一下子将她揪出来,还兴奋大喊:“妈妈,爸爸回来了,给我们买了好多橘子糖!”
  何晓芸就像被人生生从沙子里拔出来的鸵鸟,不得不硬着头皮,慢吞吞走进去。
  她略瞥了一眼,魏建伟长得高,身形更是挺拔,身上有一股常人没有的锐利气势,这样的气势往往让人忽略了他的长相,不过从家里墙壁上的照片上看,他的相貌也十分英俊,不然哪能生出个男主儿子?
  “晓芸回来了,建伟刚到家,你们说说话,我去给他下碗面条。”男主的奶奶王春花道。
  何晓芸可不想留在这儿说说话,忙把木盆放在石墙上,说:“妈,我去煮面吧。”
  王春花摆摆手,取下围裙寄在腰间,快步进了屋,“不用,我手脚快。”
  不等何晓芸再说什么,小屁孩魏远航就扑腾扑腾跑过来,扯着她的衣角,“妈妈快来看,好多好多橘子糖,有那么那么多!”
  何晓芸只得顺着他的力道往前走,经过魏建伟身边时,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了句“回来了”,说完后就自觉完成一件任务,立刻安心许多。
  魏远航口中的好多好多,确实不少,足足两大包。现如今物资匮乏,别说糖,就连盐,许多人家也得省着用。
  她昨天还看见,一个小孩子拿着颗水果糖,隔着包装袋把糖摔碎,给一群小伙伴一人分了点碎片,就让他们乖乖奉他为头头。那场面既好笑,又心酸。
  魏建伟回家,魏远航这么高兴,大半也是看在橘子糖的份上,不然,他一年才在家十几天,两三岁的小孩子又健忘,能记得有这么个人就不错了,哪会这样热情。
  “妈妈,我能吃一颗吗?”小胖手拿着颗糖,魏远航眼巴巴看着她。
  何晓芸从前对小孩子说不上多喜欢,就跟平常人那样,看见可爱的孩子多看两眼,看见熊孩子退避三舍。魏远航长得圆头圆脸,白胖胖肉嘟嘟,难得被一家人宠着,还没有把性子宠坏,就算偶尔调皮,也不至于让人厌烦。
  小归小,他还挺能听得进道理,前几天因为换季咳嗽,一些凉的、甜的东西,何晓芸不让他吃,他就乖乖不吃,不会乱耍脾气。有趣的是,一回他明明很想吃,却故意在何晓芸面前,奶声奶气大声道:“咳嗽不能吃糖,会咳得更厉害的。”也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她听。
  “昨晚是不是没咳嗽了?那就吃一颗吧。”何晓芸摸了摸他的脑袋,眼角撇见魏建伟在院子里走动,不知做什么。
  “不咳了!”魏远航眼睛一亮,立刻说道,“今天也没有咳嗽。”
  她点点头,又说:“没咳嗽也不能多吃。”
  “我知道我知道,吃多了又会咳嗽的,妈妈也不能多吃!”魏远航邀功般抢着说。
  “就你是个机灵鬼。”何晓芸好笑道。
  耳边听到衣服抖开的声音,转头一瞧,是魏建伟把她放在石墙上的衣服拿去晾了。
  “哎……”她刚要出声阻止,想起那都是魏远航的衣服,让他晾一下也没什么。倒是他会主动去做这种小事,让她有点意外,毕竟附近那些男人,都只管下地挣工分,家务活在他们看来,就是女人的事。
  刚才回来路上,那位嫂子提起的“小娟她男人”,就是因为他在家时会做饭洗碗,虽说是在小娟生病时候做的,也够让其他妇人们羡慕了。
  不过,魏建伟跟原主的关系,看来是真的很一般,从她进门到现在,两人没有一句对话,她连正经招呼都没打一个,也不见他有什么意见,更没有主动开口的意思,这对夫妻,真是“相敬如冰”的典范。
  但是想想书里男主妈做的那些极品事,还不如相敬如冰呢。
  魏远航又讨了一颗糖,要分给隔壁的小女孩,他跑出去后,何晓芸进了屋,免得在院子里尴尬。
  魏建伟晾好衣服,将木盆倚在墙边,看了眼她的背影,才去整理带回来的行李。
  王春花在厨房里切面,何晓芸坐到灶下,给锅里添了水,把火生起来。
  王春花一边将面条抖开,一边看了她一眼。
  这个二儿媳妇,她一开始就不是很满意,性格太泼辣,又处处争强。只是那时候她非要嫁给建伟,寻死觅活的,实在太能闹腾,王春花怕真闹出人命来,也怕影响儿子在部队的前途,才做主同意把她娶进门。
  结婚后倒是安分了些,有点小矛盾,她做长辈的,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这两年小孙子渐渐长大,她听二儿媳话里话外,是有想分家的念头。
  王春花起先想,反正以后早晚是要分家的,等这次二儿子回来,不如一家人在一块商量商量,省得以后二儿媳又闹起来,让其他人看笑话。
  可这阵子,看她又消停了,脾气也收敛不少。
  而且从前建伟回来,她总是第一个去翻他的行李,生怕有什么好东西被别人抢了先,还要追问工资、津贴,跟债主似的不依不饶,今天竟然一个字也没问起,还主动来给她烧水,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稀奇,不知道在又打什么主意,总不会真的转了性子吧?
  “明天让建伟陪你回趟家,过两天开始插秧,就没时间走动了。”水开了,王春花把面条下到锅里,用筷子搅了搅。
  何晓芸楞了一下,才明白她说的是回娘家。女婿难得回来一趟,是应该要去岳父岳母家拜访的,不过她还没适应好自己已婚已育的身份,总觉得古怪不自在,偏偏这时候,脑子里还响起从前听过的一首老歌: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
  她心里顿时大囧。
  第2章 .02 钱钱
  隔壁的小女孩不在家,魏远航很快跑回来。
  魏建伟背对门口吃面,小孩就靠在门边看他。他对魏建伟有些好奇,虽然刚才爸爸爸爸叫得爽快,但小脑袋瓜里并不很清楚这个称呼意味着什么,上一次魏建伟离开,他才两岁,一年过去,那点相处的记忆早就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看了一会儿,他慢腾腾挪过去,走到桌子对面,他的身高正好比桌子高一点,就把下巴搁在桌面上,歪着脑袋瞅他爸爸。
  魏建伟手上筷子一顿,看了眼对面的小胖墩儿,小胖墩儿眨巴着眼睛看回来,嘴里含着橘子糖,脸颊肉鼓鼓的,一点也不知道害羞怕生,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反而能把大人看得不自在。
  “航航过来。”何晓芸刚刚回房,把在路上弄湿的鞋子换了,准备洗一洗,一抬头就看到魏远航盯着人吃东西,便把他喊来。
  “哦!”魏远航蹬蹬蹬跑出屋外,蹲在院子里排水沟边,看何晓芸刷鞋,“妈妈,你叫我干什么?”
  何晓芸瞥他一眼,故意道:“没事就不能叫你啦?陪陪我不行吗?”
  魏远航拧着小眉头想了一会儿,认真点头道:“行的。”
  何晓芸听得好笑,想到刚才看到的画面,问:“你早上吃饭了吗?”
  她起来的时候,这小孩还在睡觉,等她洗完衣服回来,他已经到处撒欢跑了,也不知道早饭吃了多少。
  “吃了,我寄几吃的稀饭!”魏远航挺着小胸脯,很自豪的模样。
  三岁的小家伙,说话已经很流利,而且话很多,经常一箩筐一箩筐往外倒,跟个小话痨似的,就是有时舌头不够灵活,一些字说不顺嘴,比如把自己说成寄几,小猫咪叫成小咪咪,总改不过来,不过听着倒挺可爱的。
  “现在肚子饿了没?”
  “不饿,我有橘子糖。”说着还把嘴巴张开给他妈妈看。
  何晓芸道:“那就不要盯着别人吃东西,人家会不好意思的,知道吗?”
  魏远航歪歪头,疑惑道:“什么是不好意思?”
  何晓芸被他问住了,想说不好意思就是害羞,又担心小屁孩接着问害羞是什么,然后没完没了的,她也不知道怎么解释,索性眼睛一转,指着院子中小菜地里的一只菜粉蝶,说:“不好,快把蝴蝶赶跑,它要生小虫子吃我们的菜了。”
  魏远航的注意果然被转移,立刻站起来冲过去,嘴里还嚷道:“坏蝴迪快走开,不许吃我的菜菜!”
  看着他屁颠屁颠的背影,何晓芸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
  洗完鞋子,魏建伟已经不在堂屋,估计在房间里整理,她不想回房,便去厨房找背篓,最近家里自留地的菜有点青黄不接,她打算到山上看看,要是能找到野蕨菜,也算是一道美味。
  虽然从二十一世纪穿到七十年代,还身处农村,但何晓芸适应得不错,大概因为这些事,她上辈子也曾经做惯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