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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弄得还没从情事中抽离出来的时濛愣了好几秒,才摇了摇头:“不疼。”
  澡算是白洗了,两人黏黏糊糊地回盥洗室重新冲了个澡,被傅宣燎抱回床上的时濛困极,扯过毯子随便盖了下,上下眼皮正要合拢,左手腕忽然被套上一圈沉甸甸的冰凉。
  傅宣燎握着他的手腕,伸出一只手指戳了下自腕骨往下坠的蓝色宝石,折射的光芒摇晃着穿过中心,闪得刺眼,时濛却慢慢睁大了眼睛。
  “还挺合适。”傅宣燎似乎很满意它在时濛身上的效果,扬唇道,“干脆送你了。”
  次日天晴,由于时濛有脚伤,大家一致决定将活动场所转移到室内。
  度假村有个占地数百平方的恒温泳池,牌打腻了,几人就来到这边,换上泳衣下水玩。
  傅宣燎和高乐成约了场比赛,从这头游到那头,看谁更快。
  江雪当裁判,最后两人几乎一齐钻出水面,她自然没理由偏向傅宣燎,非说高乐成先到,把第一颁给了他。
  傅宣燎身体泡在水里,双臂向后搭在岸边休息,高乐成自江雪那头绕过来,躬腰递出一瓶饮料:“等下再比一场,裁判换成你家濛濛。”
  这称呼显然是跟着江雪学的,傅宣燎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接过饮料:“不用,又不是输不起。”
  高乐成也跳回水里,倚靠在岸边,顺着傅宣燎的视线往泳池那头看。
  江雪穿了身保守的连体泳衣,却遮掩不住曲线窈窕的好身材。她坐在岸边,和时濛分食一个果盘,巧笑嫣然,迷得高乐成晕头转向,宛如痴汉。
  傅宣燎也在看,不过看的不是美女,而是同样坐在岸边,却只卷起裤腿,把脚伸进池子里踢水玩的时濛。
  撑在池边的一只手腕上戴了条由项链改成的蓝宝石手链,像是怕它碰到水,时不时举起来看一看,用指腹在其表面轻轻摩挲,珍惜之意不必言明便已泄露彻底。
  对方毫无所觉,傅宣燎便肆无忌惮地瞧,正入神时,旁边传来一道声音:“之前还以为你真是逢场作戏,现在看来,挺乐在其中的嘛。”
  怔然回神,傅宣燎再度不耐地蹙眉:“听不懂你说什么。”
  高乐成嘿嘿一笑:“那颗蓝宝石,到底还是送给他啦。”
  明知是开玩笑的调侃,傅宣燎还是心烦气躁:“说了是补送的生日礼物。”
  “好好好,生日礼物。”高乐成一脸看破不说破的表情,“反正就是哄他开心用的嘛,都懂。”
  “……”
  傅宣燎语塞,转身猛地扎进泳池,溅了高乐成满脸稀释消毒水。
  都是工作缠身的忙人,这次旅行在第三天傍晚匆匆结束。
  四个人怎么来的怎么回去,高乐成负责送江雪回家,傅宣燎开车载着时濛,汽车从郊区开往城市,沿途喧嚣渐起,静谧不再。
  驶入城区,窗外的自然风景完全被拥堵的车辆和闪烁的霓虹取代,时濛没了赏景的兴致,低头继续盘弄手腕上的蓝宝石。
  趁等红灯,傅宣燎也分出视线看了一眼,其实时濛平时穿着打扮简单,这颗过分奢华的宝石并不适合日常佩戴。
  可是时濛依然把它戴在身上,自傅宣燎给他戴上的那一刻起,就再没摘下来过。
  时家大宅坐落在枫城的另一头,和高乐成以及江雪在城中心的岔路口告别,傅宣燎就开着车一路向东,直到热闹又变回寂静,车窗外的地面倒映着婆娑树影。
  到地方下车,傅宣燎帮时濛把后备箱的行李拿下来,还有闲心打趣:“就一身睡衣,至于装个这么大的行李箱?”
  对此时濛并不认同:“还装了别的。”
  在意识到他口中的“别的”包含润滑剂,傅宣燎抿唇,忽然没了说下去的欲望。
  打开车门将要上去时,身后的人很小声地唤他的名字:“傅宣燎。”
  一只手搭在车门上,傅宣燎转过身去:“嗯?”
  以为又是“晚安”之类的形式,他想着应付过去便好,站在门口灯下的时濛却踌躇了起来,一只脚踏实踩在地上,另一只虚虚点地,站不稳也拿不准似的。
  低垂的眼帘遮不住期待,许是怕傅宣燎等不住,时濛用还没收拾好的、近乎羞涩的神态,讷讷地问:“下周,还一起出去,好不好?”
  开车回去的路上,天已经黑透,傅宣燎却将车窗打开,任由凉风呼啸着灌入。
  室外零下三摄氏度,足够令身体温度快速降低,可他还是躁得厉害,恨不能钻回泳池里,强行让自己清醒过来。
  他恼自己迟钝,分明早就该察觉时濛对他的感情不止于可笑的占有欲。
  那么多征兆,时濛即便嘴上不说,给他的提示也足够明显——要他陪过生日的时候,坐过山车喊他名字的时候,向他索要晚安的时候,为他剪短头发的时候,珍惜他送的每一样东西的时候,第一次将生硬的命令换成商量的问句的时候……他早就该发现。
  而不该在昨晚看清时濛印在肋下的文身的时候才倏然惊觉。
  那片火焰形状的文身显然已经存在了许久,久到傅宣燎如今回想起来,都记不清是看见过没放在心上,还是摸到过却没有深究。
  时濛喜欢我——这个结论曾经只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无稽之谈,如今摆在傅宣燎眼前,摇身一变成了一颗长满尖刺的炸弹,处理它不知该从何下手,不处理又怕被它炸得粉身碎骨。
  何况现实更复杂。
  双手捏紧方向盘,傅宣燎面色阴沉,如笼罩在黑云之下。
  因为他发现,若真有这样一颗长满刺的炸弹放在他面前,他首先考虑的不是怎么处理、何时处理,而是到底要不要处理掉它。
  危险的东西总是被披着人畜无害的外皮,在人毫无所觉之际悄然逼近,等到发现时已经濒临警戒线。
  心底的警报震耳欲聋地拉响,回到家中,傅宣燎在昏暗的客厅坐了一阵。
  他想了许多东西,过去的承诺,未来的牵绊,淡忘的愧疚,纠缠的不舍……又好像什么都没想,脑中一团乱麻,全然抓不到头绪。
  蒋蓉起夜时看见沙发上的人影先是一惊,走近了看清楚才舒了口气:“回来了怎么不去睡,是饿了吗?”
  傅宣燎摇摇头:“没事,我就坐会儿。”
  蒋蓉便也不多问,去厨房倒了杯水端出来,嘱咐他天冷早点休息。
  杯子放在桌上,刚要回房,傅宣燎突然出声唤道:“妈。”
  停下脚步转过身,蒋蓉柔声应道:“嗯,怎么了?”
  “下周,”傅宣燎问,“下周六,您和父亲有时间吗?”
  蒋蓉说:“当然有。”
  她看着不知何时已经长大的儿子,面对前二十多年从未碰到过的难题,像只被困在笼中的兽,在黑暗中无声地挣扎彷徨。
  最终还是做出了将可能面临的失控和危险,提前杜绝的决定。
  “那下周六我们一起去时家。”傅宣燎的声音很低,透着浓浓的疲惫,“谈解除合约的事。”
  第19章
  一月的第一周对于时濛来说过得很慢。
  他完成了一幅画作,开始起草另一幅,动了画人像的心思,又担心画惯了风景画不好人物,遂找了些书来学习。
  得知此事的江雪很是无语:“你都是这个级别的画师了,还需要看书学习?”
  当然要的。
  就像学着与人相处一样,不久之前时濛还坚持自己的方法,认为手段足够强硬,能把属于自己的绑在身边就好。而现在,他尝到了服软的甜头,发现傅宣燎的态度也在随之改变,变得愿意靠近,变得温柔。
  没有人生来就喜欢争斗,时濛觉得这样很好,再多一点时间,说不定……
  时濛止住想象。
  处在一个全然陌生的领域的他并不敢轻易预期结果,总之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就很满足。
  忙到周六,时濛起了个大早,下楼的时候时怀亦和李碧菡正在用早餐,本想避开,时怀亦招呼他道:“小濛起这么早,来,吃点东西再出门。”
  时濛只好过去,被安排在长桌的正中,夹在两人中间的座位。席间但闻刀叉碗碟碰撞的轻响,若非知道内情,任谁看了都会以为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家人。
  时家规矩多,只有在早餐桌上稍微宽松些。时怀亦食毕放下餐具,问时濛最近在忙什么,时濛说画画,他又问要不要帮他联系学校读研,时濛摇头拒绝了。
  时怀亦说如今的学校氛围开放包容万象,与许多年前大有不同,意在告诉时濛不必担心当年的闹剧重演。
  可时濛就是从那次之后更加畏惧与人交流,并且害怕人多的地方,好在他的工作多数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待着,需要跟人打交道部分都交给江雪,让他重返人群密度极高的校园,他自是抗拒。
  时怀亦大概也就是随口一提,见他也不愿意也不勉强。倒是先前一直不出声的李碧菡听他说不想回学校,勾唇轻蔑一笑,似在嘲他不求上进。
  当年时沐二十不到就考上了美院研究生,若不是因为病重,现在都毕业了。
  时濛咬着叉子,牙齿不自觉用力,硌得发疼了才松开。
  李碧菡今天似乎不打算出门,穿了简单的家居服,如瀑黑发松松挽在脑后,面前放着一杯果汁,碟子里只有吐司夹蔬菜,还有一颗吃了一半的煮鸡蛋。
  时濛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由自主地关注她,许是因为在这个家里受到过她的照顾,喝过她煲的汤,哪怕她做这些并非自愿。
  快吃完的时候,时怀亦问时濛这么早去哪儿,时濛说接猫。
  “猫?”时怀亦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哦,就你上次跟我说的,你孙老师家的猫?”
  时濛含糊应道:“嗯。”
  养猫在时家不算小事,时濛提前几天向时怀亦报备,怕提到杨幼兰横生事端,谎称是孙雁风家的猫,很快获得了批准。
  时怀亦点点头,叮嘱道:“你孙老师于我们家有恩,好好照顾他的猫。”
  所谓的“恩”无非是当年劝服杨幼兰把时濛送回时家,并从年纪还小的时沐那边入手,想办法出主意让时家上下接受了时濛的存在。
  不过于时怀亦来说这是恩情,于李碧菡则是一场阴谋,或者说灾难,幸福的四口之家突然加入一个外人,虽然早就知道他的存在,但一起生活又是另一码事了。
  因此李碧菡听到孙雁风的名字便拉下脸,听说要帮他养猫,更是嫌恶:“家里哪还有养猫的地方,弄得遍地猫毛谁收拾?”
  时濛说:“我会管好它,不让它乱跑。”
  李碧菡不置可否,交代阿姨晚餐好好准备,就起身上楼去了。
  时怀亦本想留她多聊一会儿,被抹了面子有些尴尬,只好对时濛说:“早去早回吧,今天你傅伯父傅伯母会来家里吃晚饭。”
  路上,时濛几经犹豫,还是没有给傅宣燎打电话。
  他想问傅宣燎为什么不告诉他晚上他们一家会来吃饭,又猜测说不定傅宣燎认为这是很平常的事,才没告诉他。
  难怪上周没答应他一起出去,原来是另有安排。
  而且江雪提醒过他不要太黏人,看得太紧只会把对方的心越推越远。
  这一点时濛是信的,因为江雪还告诉他对付傅宣燎这种男人必须来软的,越是霸道强势对方越是反感,你不在乎他反而急了,说不定马上颠儿颠儿地回来哄你,主动送到你手上。
  抬起左腕,蓝宝石在太阳的照耀下流光璀璨,想起傅宣燎装作不在意为他戴上手链的样子,时濛弯唇,漾开一抹浅笑。
  原来不用抢,他也会知道我喜欢,知道我想要。
  许是这颗蓝宝石实在太惹眼,时濛进到杨幼兰在城东的居所时,首先被注意到的也是手腕。
  “哪儿弄来的石头,这么大颗。”杨幼兰咋舌道,“你爸给你买的?”
  没找到拖鞋,时濛站在门口进退两难,闷闷地否认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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