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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少奶奶(求订阅)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哨子的响声,一群巡捕从前面走过来,带头的是一个胖子,那胖子远远的喊道:“干什么呢?不做生意了是么?不做生意都给我滚蛋!”
  胖子一出现,那些混混马上就散开了,几个家伙迎着那胖子走了过来:“沈爷,今天有人找麻烦!”
  胖子一挥手:“我都知道了,没你们是么事情,滚!”
  这胖子显然是很有身份的人,一个滚字就让眼看着就要发生的一场斗殴消散了。那些混混从哪里来的就要回哪里去,但是先开始惹事的那个家伙要走的时候却被胖子喊住:“小瘪三,过来!”
  那家伙当真不敢不听这胖子的话,忙的转过身体来走到胖子身边:“嘿嘿,沈爷有什么吩咐?”
  胖子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他,脸转向杨小林这边,把凶狠收了起来,堆上了一脸的恭维之色:“几位,总督的电报我也是才收到,不想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还好有几位在这里,烦劳回去和总督说一声,是沈某人办事不周,未能考虑周全,日后定然上门请罪。”
  说完之后一挥手,后面马上有人送来一口小箱子,打开一看里面摆放着十余根金条。那胖子说道:“区区薄利,就当是大家交个朋友,也为小姐压惊。”
  杨小林明白了,一定是老袁知道自己女儿的消息,然后发电报给这个姓沈的人,让他关照自己的女儿。这个家伙也一定把他们三个当成袁世凯的人了,所以才会这般的客气,又是赔礼又是送钱的。
  他也没有解释什么,对方认为自己是老袁的人最好不过了,省了杨小林不少的麻烦,这十几根金条够他们一趟上海的花销了,不拿白不拿。
  杨小林冲那姓沈的抱拳了一句:“谢了!”
  胖子马上很是谦和的笑了一下:“几位爷放心,这件事情我自然会给几位一个交代。”
  说完也不等杨小林再表示什么,回身走到那个惹事的混混跟前,忽然抽出警棍来一棍子打在那家伙的头上:“惹事!惹事!惹事!”
  连打三下之后已经把那家伙打的血流满面,整个人倒在地上双手抱头身体圈成一团。他不敢还手也不敢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喊道:“知错了!知错了!”
  那姓沈却并不住手,连续打了三四十下,杨小林看到那个混混的手臂已经无力抬起了,甚至连知错了都说不出来了。姓沈的可能是打累了,把棍子往地上一扔,然后喘息了几下,抬眼看看这边杨小林的反应。
  见杨小林什么反应都没有之后,他马上对四周的手下说道:“愣着干什么?继续打!打死扔到黄浦江里面去!”
  眼前这个胖子叫沈杏山,上海滩青帮的五个堂主之一,英租界的地盘一向都是他管的。在杜月笙没有崛起之前,沈杏山和黄金荣的名字是响当当的角色。
  这一次沈杏山接到了袁世凯的电报的时候有些意外,他很想抱上老袁的粗腿,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老袁主动来找他,一看电报上面说的事情,找老袁的二姑娘,沈杏山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现在的上海不是清朝的,也不是洋人的,是他们青帮的,想找个人出来本来就不难,更何况还有相貌特征和船期。
  他本想拿着这个机会向老袁讨个好,可是后来一听说二姑娘被青帮的人欺负了,把他吓的是一身冷汗!紧赶慢赶的过来,总算没出什么大事。
  眼前这三个人一看就是从战火里面走出来的,还有洋人,他自然想到了袁世凯的手下。这事若是被老袁知道的,那给自己恐怕就不是粗腿了!
  为了把事情给平了,现在他要用这个小混混的性命给老袁做一个交代了。打死一个混混是无所谓的事情,只要老袁的人满意就行。
  “住手!算了吧沈爷,一点误会而已。”
  杨小林喊停了,杨小林确定自己如果不开口这个小混混就真的死定了。这个人应该受到教训,但是不该死,更不该被这姓沈的打死,因为沈杏山也不是好东西。
  沈胖子让人停了下来。眼前这个小瘪三不是他们堂口的,虽然日后如果自己和这个瘪三的堂主解释,对方一定能谅解,可多少有些麻烦。杨小林喊停他就停了下来,还又狠狠踢了一脚:“不开眼的东西!”
  被打的那个家伙连动一下都动不了了,随着这一脚翻了一个身,就那样直挺挺的躺着。
  也没有人理他,沈杏山走到杨小林跟前:“嘿嘿,几位远道来了颇为辛苦,这样好不好,今日我来做东,请诸位到里面玩个痛快!”
  他的手指往大世界一指,杨小林笑了一下之后说道:“不用了,我们还事情要做,就不劳烦沈爷了,青山不改,咱们总有再聚的一天,到时候再来叨扰沈爷。”
  杨小林明白这家伙是认错人了,冒充一下没有问题,拿了别人十几根金条已经够了,要是再和他近距离接触被他看出什么不对的事情,事情可能更麻烦。
  既然现在已经没有危险,三十六走为上。
  那姓沈的也听出了杨小林不想和他有多少接触,他并没有什么意外,袁世凯手下的人是办大事的,不愿意和他接触不需要什么理由,只要对方不会追究这事情,那就没问题了。
  当下也没多说什么:“好!好!那几位大爷随便,兄弟还有一些杂务要处理,就先走一步了。”
  杨小林点点头,一帮穿着巡捕衣服的流氓就这样走了。地上那个混混还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杨小林知道,这是人家的意思,怎么处置这个家伙就交给自己了。
  可以杀了他,可以让他在这个地方等死,当然也可以救他。
  杨小林选择了最后一个,走过去看了一眼,翻开他的眼皮:“还活着,万古,拿凉水来。”
  一碗凉水迎头泼下,杨小林看到那个人的头动了几下。当下拍拍他的脸:“喂,家在哪呢?”
  喊了几声,那小瘪三终于睁开了自己的眼睛:“风华路…七十二号…”
  杨小林骂了一声:“妈的,活该你被打,住七十二号。”
  邰万谷拦了一辆黄包车,还好风华路并不是太远,杨小林对尼雷尔说道:“老尼,你去给他找个大夫,我们先把这个人送回去,记住了风华路七十二号。”
  尼雷尔点点头,邰万谷有些错愕:“林哥,你亲自送他回去?”
  杨小林点点头。他真的要亲自把这个混混送回家,因为他想知道这个混混的一些情况,杨小林总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却始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或许到他家里去看一下,就能知道他的身份了。
  大上海这个时候龙蛇混杂,有很多以后的大人物在现在都是上海滩的小瘪三,比如杜月笙,戴笠,再比如,蒋介石。
  这个混混的家的不是很大,从外面看上去甚至有些破落。混混就是这样,他们的钱来得快去的也快,一般的小混混甚至连糊口都是问题,也只有做到黄金荣杜月笙的那个位置他们才能风光八面。
  杨小林看看那扇门,走过去拍拍门上的铁环,大声喊了一嗓子:“家里有人么?”
  片刻之后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回音:“来了。”
  杨小林回头给了车钱,让邰万谷把那家伙背了起来,这个时候大门也开了,门打开的那一霎那,杨小林忽然愣住了,里面那个女人也愣住了,时间仿佛一下就凝固住了一般,杨小林的手还做着拍门的架势,那个女子的门也只开了一半,两个人就这样看着对方的眼睛一句话也不说。
  杨小林真的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又看到了少奶奶!现在叫她少奶奶有些不太合适了,应该叫她沈丹才对。这一瞬间他的脑袋中间居然出现了一片空白,这是他好几年都未曾有过的感觉了。
  “你……又要租房子?”
  沈丹显然也记得他,杨小林下意识的嗯了一声:“嗯。哦,不是……”
  他还没有解释完,忽然间沈丹看见了邰万谷背的那个人,脸色顿时大变,推开杨小林一下冲了上去:“哥!哥你怎么了?这被谁打成这样了?”
  杨小林的心忽然有一种在急速下沉的感觉!他不知道该怎么向人家解释,即便这件事情他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什么。
  邰万谷当真会察言观色,他已经感觉出来司令和这个女人之间可能有着什么东西,看到杨小林那窘迫的摸样,马上对沈丹说道:“我说大姐,你赶紧带我进去把人放好,我们已经去找医生了,马上就到。”
  沈丹这才反应过来:“哦,跟我进来,快!”
  杨小林现在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家伙似曾相识了,他们兄妹长的真的非常像,可惜,自己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想不到他是沈丹的哥哥。
  尼雷尔很快请来的大夫,为沈丹哥哥看过伤之后,大夫说他最少要一个星期才能从昏迷中醒来,还好没有伤到骨头,不至于以后成为残废,醒过来就应该没事了。
  开了药之后,大夫就走了。这个时候沈丹反而从一开始的恐慌中安静了下来,见到杨小林坐在桌子上面不吭声,她走过来说道:“你不用解释什么,他做这样的事情就迟早会有这一天,我随时都在等着他被别人抬回来,只是没有想到抬回他的是你。”
  杨小林看了她一眼,几年没见,她看上去更显得有风韵了一些。沈丹结婚的时候才十六岁,生孩子是十七岁,而和杨小林见面的那一年她才二十出头。
  如果说女人是一朵花,十六七岁正是鲜花绽放的季节,而沈丹这个年纪,却是花开的最艳丽的时候。(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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