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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男孩像他

  按道理,林聿进入小学应该是顺风顺水的。
  但他却很快遭遇了人生第一次滑铁卢,拼音小测验不及格。其实也不难理解,周围人都是先学习拼音之后再识字,他和别人反了一下,字都识得差不多了,拼音却是现在才开始。
  于是出现了,看见了字立马知道音,却不知道音怎么写怎么组合。在他的认知里,它们就是天然该这么读的,两者无需挂钩。
  好在,林聿有别的孩子没有的笃定和耐心,他认为只要花功夫,一切知识都是时间问题。他坐在书桌边,回顾上课的内容,一点点从头自学。
  而林棉自告奋勇做他的陪读。
  林棉和他情况想反,从小班开始,她因为读注音版读物的需求,对待学习拼音可谓热情十足,上课认真听讲,回家让爸爸再教,竟学得很好。她向来是有语言天赋的。
  现在总算轮到她给林聿上课了。
  通常吃完晚饭,他们两个就会凑在一块,开始今天的拼音学习,学习机里放着,参考书摊开,林棉伸出小手指对着课本一点点教他发音。因为个子不够的原因,林聿是坐着的,她就得站在凳子上,站得累了,就把整个身体趴在林聿的背上。
  她的脸因为玩耍蹦跳终年热乎乎的,贴着谁都热乎乎的,以至于后来别人说到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林聿的顽固印象却是妹妹是哥哥的小棉袄,如果你被林棉抱过的话。
  林棉学着做一个称职的小老师,竟也耐心又细致,虽然常常会越讲越乱,开始信口胡说,让人哭笑不得。
  好在林聿也不笨,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需要的不过就是这样点滴的陪伴而已。如果说以前识字看书枯燥,爷爷坐在一边的震慑让他误以为自己习惯了这种孤寂,那现在林棉带给他一种陌生的新的体验。他拥有了一个同伴,这个陌生的家里,林棉是那个最想要亲近他的人,即便有时候学晚了,困得不住低头,她也要靠在他身边睡着。
  可能因为他和别的小孩不一样,可能因为他长得好看,可能因为她总觉得对他有一丢丢亏欠,林棉对林聿有着超乎寻常的热情,虽然她本来就是个热情的小女孩。
  下次小测很快就来临了。
  林棉比林聿还紧张,她放学早,这天她既没有逗楼下的小猫玩,也没有求着妈妈给她五毛钱买干脆面,而是端坐在家中,等着他回家。
  林聿踏进家门口的时候并没有笑脸,他沉默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书包,往外拿书本,林棉按耐不住,凑上前去,小心翼翼地问:“你考得怎么样?”林聿把薄薄的卷子从文件袋里抽出来,递给她:“你看。”
  林棉马上看到了那个数字:“69。”
  好像不是很好唉。她挠挠头,妈妈早就说了让她不要瞎教,还是爸爸帮她争取到了这个机会。
  “对不起。还是让妈妈给你找一个老师吧。”
  “是96,你看的是反面。”
  是有点傻乎乎的吧,林聿想,反面也不是69啊,怎么看的。
  林棉定睛一看,确实是她看了卷子的另一面,红笔颜色透到了这面,她因为紧张没认真看。她赶忙翻到正面,红通通的96,瞬间高兴了。这表明她不算一个很差的陪读。她拿着卷子跑到客厅给其他人看:“哥哥好厉害啊,他考了96分!”
  然后接下来的一天,林棉在小区广场遇到认识的其他小朋友,都会用略带漫不经心的语气说:“你们最近考试了吗?”
  “考得好吗?”
  “这个成绩很一般啊。”
  “我哥哥考了96。”
  “主要是我教他的。”
  于是这个96顺理成章成为了林棉生命中获得的第一个96,或者说是她和林聿一起拿到的96。总之,和林聿自己刻苦的努力、老师课后对他的点拨辅导、学习机、参考书通通没有关系。
  如果说,一开始是因为林聿是全新的玩伴而对林棉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经此一役,那么现在他们的关系有了质的升华,可以说是情谊深厚、曾出生入死,至少林棉是这么觉得的。林聿在她的死缠烂打下勉强点头了。
  可喜可贺,林聿的学习生活总算一点点步入正轨了。
  不过让谁也没想到的是,给人印象“清冷”印象的林聿,虽然拼音有点吃力,但打起架来却是第一名。
  小区广场向来是一众大小孩的兵家必争之地,尤其是当这里安了新游戏设施时。
  别看林棉咋咋呼呼,一个能打叁的样子,她还是很守规矩的,让排队就排队,让等着就等着。一来,她给自己的定位是正义的侠士,怎么会去做欺凌弱小的事?二来也确实是打不过。
  这天,她和林槿还有其他几个朋友一道蹲在广场的一边安静地等着。林聿奉妈妈的命来叫他们两个吃晚饭。
  “我们想荡那个秋千。”快要轮到他们了。
  “好,那再等一下。”
  现在广场人不多了,多数都回家了。
  可明明要轮到林棉了,“大魔王”来了,他把手臂一挥,“你们会玩吗?我来。”
  他坐了上去。林棉站了起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光是她,还有其他人都要被他无故欺负。她走过去:“应该轮到我了。”
  “别烦,谁看到谁先。”
  林棉决定出拳。
  “你再烦,我就放我家的狗来咬你。”
  林棉想到了那条藏獒,拳头就放下去了。
  “你下来。”林聿走上去说,音调不高却一反常态的不客气。
  他看出了现在的状况。哪里没有这样的事情,在林聿长大的的地方,孩子们更凶残过分。他们会把摔死的鸟扔在你跟前,在你面前将青蛙开膛剖腹,会把铅笔屑倒在你喝的水里,故意使绊,辱骂你的谦逊,只是因为你和他们不一样,看你不爽。
  自然状态,就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算了,我们回家吧。”林棉拉他。
  “大魔王”看林聿面生,只当他是看不懂情况,两个人又差不多大,就抬下巴问他:“你这什么意思?”
  “别多想,就是揍你的意思。”
  然后林聿一拳出击,快、准、狠地揍在他胖乎乎的肚子上。对方哎呦一声滚下了秋千,捂住了肚子。这种打法只要用对了,对方会很痛苦但不会留下痕迹。
  “大魔王”还想爬起来反击,林聿单腿跪下去又是一击。打人不需要解释,反派总是死于话多。
  浪漫主义分子林棉同学空怀一颗忧国忧民的心,但却远不如林聿这个人深谙世界运行的规则,品格也好,成绩也好,拳头也好,都是工具。强者为其所能为,弱者为其所需受*。
  这是他不靠书本自己琢磨出来并付诸实践的的道理,揍人是为了不被人揍,是为了维护内心更重要的平和,只有强大才能保护需要保护的人和自己。
  “不是懦夫就不要回家哭,不然我看见你一次揍你一次。”林聿站起来,像是宣读什么游戏规则一样平静。
  其他小朋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林槿突然明白了所谓“哥哥”大概该是什么样的,就是林聿这样的。
  林棉捂住了嘴。刚刚发生了什么?
  “你还荡秋千吗?”林聿对她说话声音温柔了下来,怕吓着她。林棉的心砰砰砰直跳,马上说:“不了不了,我们回家吧。”
  于是,他们回家,林棉一路上问题很多:“谁教你打架的?”“打架是什么感觉?”“为什么要打架?”
  林聿不觉得这是打架,刚才只是单方面输出而已。以前打架,算了,也不是快乐的回忆。况且林棉和林槿看着就是文明世界长大的。
  “没有打架,回家不要提。”以前他也不和爷爷说这些。
  林棉和林槿赶忙点点头。
  林聿想起什么似的对林棉说:“如果以后有和你差不多的男生欺负你,我又不在的话,你可以踹他的裆部。”这是以前他看那些女生和男生打架学到的。
  林棉又点点头,虽然她还没搞清楚为什么可以这么做,她脑袋有点懵。
  打开门,王婉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差点出去找他们,林聿坐上凳子,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我们荡了秋千。”
  这下林棉知道了,她哥哥不仅识字看书多,而且打架也好,是“无敌”的。以前都是她罩别人,现在有人罩她了,这种感觉真是不错。
  刚才是英雄救美吧。这个想法从刚才林聿出拳的那一刻就出现在她脑海里。她朝自己投在碗上的影子眨眨眼睛,继而点点头。是的,是英雄救美,不然心脏怎么会跳这么快、脸会这么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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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自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
  *引自修昔底德《罗伯奔尼撒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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