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台下坐你旁边的女人是谁?」小灰问。
「你很在意?」
他犹豫半晌,开口:「她很漂亮,你们坐在一起的画面很美。」
「你什么意思?」
「和以前围绕在你身边那些男男女女一样,他们都很漂亮。」
「我现在⋯⋯操,那是我年少轻狂不懂事,现在不那样耽误别人了。」我有些丢脸,真想把过去的自己抹去,怎么说都不该让灰认识我身边来来去去的伴侣。
「哥你不知道,你真的很有魅力。」
「⋯⋯谢谢?」
「所以你别像上次那样,别让我误会。」
方向盘打横,我将车子停在公路边:「误会什么?」
天气奇差,外面开始下起雨点,阴鬱的天空笼罩城市,更远处是乌云密布,像是风雨欲来的前兆。滴滴答答,小雨点跌在车窗上再下坠,车内冷气吹得阴冷。
「你那样吻我,会让我以为你喜欢我。」他的声音无比压抑。
轰隆——轰隆——远方传来雷鸣。
「不行吗?」我说:「我不行喜欢你吗?」
公路边临停,或许是这儿太辽阔,显得雷声是那样近在耳边。轰隆隆——像是要对我降下天罚。
「我不是⋯⋯不是指兄弟或朋友间的『喜欢』。」他似乎紧张了,不停抠着指甲:「是恋人那种喜欢。」
「如果我对你是那种喜欢怎么办?」
小灰没说话,我们的眼神撞在一起。打在车窗上的雨点变大了,滂沱大雨,瞬间模糊视线。雨刷规律运作,唰——唰——扫过窗玻璃时偶有一时清明、转瞬间又被大雨掩灭。
广播电台放着很适合这场雷雨的法文歌。
那双灰色美丽的眼眸映照出迫切想得到答案的,卑微、又落魄可笑的男人。
我笑了,没想再逼他,说:「看你吓得说不出话了,逗你玩的,忘了吧!」
话说得豁达,内心深处却在颤抖。和别人曖昧时都没这么迂回,在他面前我怎么总像个手足无措的胆小鬼?
电台里的吟唱还未结束,pa-la-la-la,la-la-la⋯⋯轻柔的曲调悠扬,小灰缓缓开口:「我以前一直很羡慕你身边的情人。」他声音很轻很淡:「那时我看着你身边的男女,一直想,那个位置明明是我的。」
不能误会。他的情感只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
我故作开朗:「想起来了,小时候的你真是个黏人精,走到哪黏到哪,整天喊着哥哥。」
「因为我嫉妒他们,我嫉妒他们可以独佔你。」他深呼吸一口、继续说:「我嫉妒他们可以和你牵手、和你拥抱,和你⋯⋯接吻。」
外头雷声大作。
喉头乾涩。
够了,别总说我想听的话,快把我从虚构的美梦中摇醒。
「然后我一直想,哥哥是不是发现我噁心的想法了,才要和我划清关係?才连碰都不愿意碰到我?你手背上的伤让我好后悔,早知道就把心意藏得好一点,永远不要被发现。」
「小灰,那是我——」
「你说过要我诚实,但我其实害怕诚实,一旦把这些想法全说出口,你会不会因此离开我?」
「我不会离开你!」
「但是好累,到极限了,藏不下去了。」他伸手挡着脸,耳根子红极了,承认:「哥,八年来我一直在想你,不停不停想着你。」
小灰的声音哽咽:「溪边那个吻,我是故意的。故意亲你嘴唇,故意看你反应。因为我对你是那种喜欢。现在我诚实了,你可以尽情讨厌我。」
我真是太逊了,连这种时候都让你先开口。我啊、比想像中狡猾,比想像中胆小,也比想像中害怕失去你。
你是玻璃珠,是绽着光的野溪,是我珍贵的锚,钉住了我漂泊的心。比起更进一步我更寧愿安于现状,就怕我的心意会吓跑你,明明说好要彼此坦诚,结果我们都一直在隐藏心意。
「小灰,看着我。」
青年依旧用手挡着他发红的脸,说:「不看。」
「看我。」
「不看。如果哥你不是那种喜欢就说吧,说我噁心也无所谓。」
我用力拉开他急欲掩藏泪眼的双手,十指紧握——
荒芜的公路、微冷的轿车里、还有盖过音乐那震耳欲聋的雷雨。
我们忘情地接吻。
「现在终于肯看我了?」
灰的眼角发红,嘴唇被亲的红肿,那原本空洞的眼瞳彷彿活起来了,里面满盈的都是情慾——真他妈好看死了。我笑着亲他的眼角、颤动的睫毛。用近乎虔诚地声音告白:「喜欢你,从很早开始就一直喜欢,从八年前到现在,差点要疯了。」
「但你那时一直避着我,也不让我碰你。」小灰伸出一隻手臂,似是抱怨:「你说,我们之间要隔着这样的距离才行。」
我笑了,握着那隻纤细白皙的手,亲他的手指、手腕、胳膊、上臂⋯⋯像是要将他啃个乾净,他笑着说痒,缩起手臂,我靠在他颈窝处,说:「谁叫你那时候太小了。」
「但是我现在长大了。」
【以下是今日天气预报,中央气象局今天针对以下地区发布大雨特报,受锋面影响易有雷阵雨,山区可能有局部大雨,请注意雷击及强阵风,山区慎防坍方及落石⋯⋯】
我抬头望着他双眼:「不能去后山了,太危险。」
他问:「那我们要去哪?」
「去哪都可以?」
我们的呼吸在瞬间停滞,呼出来都是烫的。
「哥,别丢下我,我哪都跟你去。」
我愣住,不知道小灰还记不记得他八年前也说过这句话?只是那时我们在讲的是山、是海、是无尽草原,是自由。反正绝对不是我现在脑袋里想的东西。
我抵着他颈窝笑,在他耳边说:「去宾馆吧,雨太大看不清路,没办法开车了。」
已经想不起来那天我是怎样从公路开进郊区,甚至是下了一个我也没去过的陌生地方,反正哪个出口近就往哪开,小灰看着淋湿的车窗外破碎迷离的街景,看得入迷。我随便开进一条街巷,这儿似乎是没落的城镇,一条街都是破旧旅社,招牌都泛黄了,是如果我神智清楚就绝对不会踏进去的那种。
现在我也想不起来我们去的那间旅社叫什么,说实话我应该找一个好一点的宾馆,有张松软乾净的大床和淋浴热水,但当时的我根本顾不了那么多,只要有个房间,有张床就行了。我记得柜檯的老婆婆用奇异的眼光瞄我们,从墙上的钥匙柜给了一把钥匙,说只剩最角落的房了,价格是难以想像的廉价。
空气中霉味很重,木门感觉有锁和没锁一样,角落的椅子、老旧款式的电视机和冷气都严重泛黄,床单是俗气掉价的桃红,又脏又旧。但这些都不重要。我们根本不在乎。
门一关上,我们急不可耐地脱去彼此的衣服,在床上滚成一团。一躺上去,木床因老旧而咿咿呀呀地叫,小灰还笑了:「床不会垮吧?」
「不好说。」
那是我们第一次坦诚相见,赤裸、毫无隐藏。房里没开灯,仅有灰濛濛的光线从从透明窗帘间洒落,那场雨下得很大,雷电交加,我们在昏暗的房内凝视彼此的伤疤。
他的手指划过我腹间那狰狞吓人、差点要命的刀疤,问:「怎么伤的?」
我没有隐藏,一五一十地都交代了,包括我怎么入行、他父母的死、我第一次揍人、第一次杀人、怎么救那些小孩、怎么当了老大、林松李胖和明秀的存在,还有我杀了刀疤男,罪大恶极的我还敢跪在菩萨面前说爱他。
他淡淡笑着,说:「还好有明秀,他救了你一命,但你们居然还有联络?」
「我说了那么多,你第一句居然问这个?」
「我可是很会嫉妒,只是以前都藏得好好的。」
我笑了:「真可爱。」
他像隻小动物轻轻舔着那道伤疤、然后往更下方舔去——太爽了,却不仅是肉体上的愉悦、还有心灵的。我以前最讨厌伴侣乱嫉妒,可如果那个人是小灰,我甘之如飴。我恨不得他嫉妒、恨不得他死缠着我、为我发疯。
他的小腿、脚踝、脚背上有很多鞭打的痕跡,他说,他逃过几次,方法是里面那些一样被抓来的「老鼠」教他的,里头层层戒备森严,到处有人拿枪守着,他们这些奴隶根本溜不出去。只能藉由诱惑台下的买家,让他们买下自己去约会,一次两次,日久生情,再苦求他们带自己远走高飞,大抵没人会拒绝爱人的哀求。
「我不爱他们,看到他们死在我眼前,甚至没什么感觉。我只想:啊,又失败了,又要被打了、又要被抓回去了,又不能去找哥哥了。」
「他们临死前看着我,那眼神充满恐惧和后悔,像是在说,早知道就不要遇见我、帮助我了。」
「我是逃跑惯犯,仙境为了让我不再逃跑而鞭打我,大概是觉得腿断了就跑不了,还好我还算有点用处,不至于真的打断腿。不过再有一次大概就要被上脚銬了。」
「不要用那么悲伤的眼神看我⋯⋯哥哥,千里哥哥,我不怕,也不痛。你看,你不是找到我了吗?」
我抚过他那些伤痕,这本来是一双要在草原上奔跑的腿,不该印上这些斑驳伤痕。我顺着他的腿往上抚,往更深处更隐密的地方探去。在他破碎压抑的喘息中,我吻去他眼角的泪水:「灰,我来了。你不用再害怕,我来找你了。」
我不记得后来雷阵雨是否停歇,但记得那场绵长性事的结局,是我们都哭了。
我知道我们为何而哭,因为太悲伤、因为太幸福。
如果说一天二十四小时,一星期共一百六十八小时,而我们见面的时间仅有短短十二小时——
那我一週便只有这短暂的十二小时,我活得像我自己,你也活得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