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欲望社>书库>奇幻玄幻>农家大小姐> 第四百五十五章做媒9

第四百五十五章做媒9

  刘峰还是那样的习惯,所有的财富都装在自己身上,任何时候都不会丢下。
  知道了林大媒人的目的,傻小子乐了,一股脑儿全掏出来,一点儿私房都没留。
  “缺心眼儿啊你!”林葱儿彻底无语了,把那颗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单独拿出来,用手帕包好,其余的全推回去,“收着!以后有用得上的时候!”
  她要用这颗稀世珍宝亮瞎常夫人的……钛合金……人眼,呵呵。
  也给杨素素过了过眼,嘱咐一句:“安心睡觉儿吧,我见过你娘就不过来了,明儿开始将养身子,别等成亲的时候,新娘子瘦成一架骷髅,哇,吓死个人!”
  杨素素笑的两颊发红,果真拽了薄被掩到了下巴,招手,再见。
  有老大的妹子,是幸福的。
  出馊主意、煽风点火、装疯卖傻、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哪一桩头疼事儿里没有林老大的影子?
  男女之间,是缘分使然;姊妹之间,亦是啊!
  当林葱儿摒退众人,神神秘秘打开一个手帕子的时候,常夫人的眼珠子都瞪大了,然而不敢确信。
  还可以更神秘一些些,林葱儿把夜明珠托在掌心,探到黑黢黢的桌案下面。
  常夫人不嫌埋汰,弯身探头到黑暗中查看。
  柔和的、黄绿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窄小的空间,像一只火烛,却远比火烛美腻圣洁。
  “悬明珠于四垂,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常夫人喃喃念道,传说中,夜明珠价值连城,只有皇家才得享用。
  夜明珠颜色美丽,半透明,无须任何光照,即永久主动发光,并且发光能量较大,见到者无不倾心。
  林大小姐也不例外啊,她收了珠子,继续用手帕包好,交给常夫人,怪舍不得的说:“您可给素素收好喽,这是刘护卫在边关征战,出生入死得到的回报,这桩婚事就这么定了哈。”
  这么一个大聘礼,常夫人只有喜出望外的份儿,哪儿还会不赶紧定下来?估计杨师爷见到这个,也得看花了眼睛,顾不上阻拦了。
  常夫人也不含糊,回卧室找出压箱子底儿的好东西来做回礼。
  林葱儿觉得,自己最近可真是开了眼,见识到一枚天然夜明珠还不够,连西瓜碧玺都活灵活现呈现在眼前。
  碧玺的颜色很丰富,几乎有各种颜色。其中有一种,具有两种颜色,外面是绿色,里面的芯是红色的,很像西瓜,就叫做西瓜碧玺。
  酷似西瓜模样的碧玺,数量稀少,故价格较贵。据说慈禧太后睡的枕头底下摆的就是西瓜碧玺,但后来被军阀孙殿英盗走。
  前世做的是“富二代”,林森森大小姐也没捞到过夜明珠与西瓜碧玺中的任何一件啊,顶多隔着玻璃膜拜过,图像资料观瞻过。
  可现在,见到了实物,还是不折不扣的“非赝品”,怎能不感慨万千?
  “呜呜……我太穷了,你们太不仗义了,眼馋死我了……”。
  林大小姐在心中哀叹,代表男方家长收了西瓜碧玺,双方的亲事,算是基本上定下了。
  还要过杨师爷那最后一关呢,且看常夫人的本事吧,再加上一颗夜明珠的魅力……
  林葱儿坐上马车,只觉得腰酸腿酸心里也泛酸,一直到回了将军府新房内,手指头抚摸上沉香木的茶具,才舒缓了情绪。
  她留了个心眼儿,把西瓜碧玺带回将军府了,防备着杨师爷拒不接受婚事,还要找刘峰追讨回自家的宝贝碧玺。
  林大小姐商人出身,不肯做赔本的买卖呢。
  夜深了,她走了困,干脆用炭笔给秦立生写信:“眼看着一桩喜事将成,素素跟峰仔儿都欢喜无限的样子,我这心里就泛酸,他们很快就能长相厮守……”。
  床榻旁的几案上,已经堆了厚厚一叠纸张,算是书信吧,又没有寄送出去,自己心有所思时当日记来写的东西,倾诉对象却都是秦立生。
  跟边关的书信来往不方便,据说中途是要被拆封验看的,林大小姐觉得心中犯堵,干脆积攒起来。
  她知道点儿有信鸽这回事儿,偶尔信鸽带回来只言片语,有关她的话,峰哥也会转告女主子,但是林葱儿知道军情紧急,不想让儿女情长影响了正事儿,而且她写的书信洋洋洒洒的动辄几页纸,金贵的信鸽也负担不起重量。
  就这么积攒着,沉淀着,像陈年的酒,时间越长,滋味越醇厚。
  也挺好的。
  “等素素的婚事定下来,我就得启程去京城了。干娘一直希望我能怀孕,从而得以留在寿安县城多些时间,可惜没有,你的种子没发芽,干娘比我还要失望呢。”
  写到这里,林葱儿笑了,打了个哈欠儿,她自己哪里是不如华嬷嬷失望啊,她根本没考虑这事儿好吧?
  “明天得去看看爹跟刘嫂,哥哥跟香兰,还有来福……”,她丢了炭笔,洗干净手,微笑着吹熄了烛火。
  貌似成亲后滋味挺不错,没人管了,更自由了,无所顾忌,当家做主……
  老将军府里,正主儿不在,猴子称大王,夫人是权威,呵呵……
  不知道是那颗夜明珠起了效果,还是常夫人的手段给力,反正第二日,师爷府就给了回信,说是杨师爷已经答应了婚事,可以坐下来谈谈各项准备工作了。
  后面的事儿还麻烦着呢,峰哥又担当着“门神护卫”的职责,杨家不敢放人回来协商。
  林葱儿开始耍赖皮了,搂着华嬷嬷的老腰哼哼唧唧,到底把这烫手的山芋丢给了老太太,自己跑去集市口探亲。
  集市口的铺子她现在没份儿了,早送给超市地基上的“钉子户”了,所以,更悠闲,袖着手在几家铺子转来转去。
  那个曾经给了林葱儿第一桶金,又紧接着捅了一刀撕破了脸,后来再买门面楼重新建立友好关系的佟掌柜,生意不错,只是依然穿衣打扮非常努力的不修边幅着,店铺里的东西也是摆的比比皆是,乱七八糟。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