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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配求生记(快穿) 第273节

  就在陈曦昂着下巴欣赏自己的时候,镜子里突然出现一个长发飘飘的白色t恤绿色长裙的女人,吓得陈曦往旁边一跳,脱口而出道:“哎呀,柳可你吓死我了,一头长发飘过来,衣服也皱皱巴巴的,我还以为是什么女鬼突然从镜子里飘出来。”
  柳可脸色更加黑了,“陈曦姐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你平时说话慢悠悠很优雅的,怎么突然这样苛刻?”
  陈曦心道,是呀是呀,原主就是太过优雅,太过出尘,才被你们的龌龊打败。
  柳可衣服为什么皱皱巴巴?还不是因为刚刚她和元绪就在另一边的试衣间里搂搂抱抱了好一会。
  虽然婚纱店很大,但两排试衣间也不过间隔十来米,这两人就能在原主脸皮子底下拥抱亲吻,可见行径多么禽兽。
  可谁让这是一个古早偶像剧,编剧不仅不觉得恶心,反而觉得是一种真爱带来的情趣,是敢于为爱而突破自我。
  陈曦心道:鸡眼儿的真爱,这两人有本事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滚了床单,那才是真爱无敌。
  听到柳可还有脸抱怨她态度不好,陈曦笑嘻嘻道:“今天高兴啊,穿着未婚夫亲自选定的小婚纱,期待下周的订婚宴会,人生最美妙不就是如此?”
  “你知道的,当初你和你们家王少君订婚、结婚的不也一样幸福?”陈曦说完拍了自己脑门一下,“瞧我这张嘴,你们之间的爱情当初不被王家看好,所以两人先真爱私奔,后来王家不得已才让你进门,根本没什么盛大的婚礼。”
  “小可,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今天一直黑青着脸了,一定是嫉妒我了对不对?我错了,没有考虑到你的心情,我不该让你来的。我幸福就幸福嘛,干嘛往你伤口上撒盐,是我错了,我有罪,我道歉。”
  是的,王家没给女主柳可一个盛大的婚礼,这也是柳可特别心塞的地方之一。因为柳可很喜欢白色的婚纱和镶嵌钻石的水晶鞋,所以这成了她一辈子的遗憾。
  而偶像剧嘛,当然要各种弥补女主,于是就让她霸占了原主的婚纱。当然了,镶嵌钻石的水晶石是没有的,谁让元绪只是一个名义天才实则普普通通的画家呢,没钱。
  柳可:“……”原来一个女人的嘴可以这样的恶毒!
  是,她是没有婚礼,可她的男人很爱她啊,这就足够了。于是柳可酸溜溜道:“陈曦,爱情不用那么讲究形式的,那都是外在的,男人的爱才是最最重要。”
  陈曦像个羞涩的小姑娘一样捧着脸,满脸的幸福笑道:“是的,我特别认可你这一点。我和元绪三年前一见钟情,他为了追求我,把我每一场音乐会都听遍,有一次我心情不好,却不得不去南方一个城市参加团里的演出,他抛下所有工作陪着我,一路哄我开心。”
  “这种为爱疯狂的事情太多了,想想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过往,哪怕他不给我一个婚礼,我也会爱他至死的,就如他说过会一生一世都只对我一个人好一样。”
  柳可眼睛直勾勾盯着陈曦,“元绪真的说过这样的话?”不可能,元绪说见到自己他的心第一次真的动了,而之前的爱情不过就是凑合而已。
  比如陈曦,不过就是朋友介绍,大家条件相当,又都是文艺圈子的,这才凑合在一起。可元绪说过,那不是爱,顶多算是合适。
  柳可很想告诉陈曦,她身上这一条婚纱其实是元绪为自己定制的。只不过自己不想背叛丈夫,不想离婚,所以元绪才一气之下给了陈曦而已。
  元绪就是为了刺激自己,所以故意对陈曦好,柳可自认看得很清楚,也很享受男人为自己而疯狂。
  虽然柳可没说,可陈曦却知道这条婚纱的来源。毕竟原主当初在订婚宴上被抛弃本来就心灰意冷,后来知道连自己喜欢的婚纱也都是柳可剩下的而已,她彻底疯魔了。
  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好好一个人却要受到这种侮辱?原主想报复回去,可也只是有一点念头,压根没付诸行动,不是不敢,而是她的尊严和礼仪不允许。
  可在元绪和王少君看来,陈曦哪怕有一点对柳可的不满都不可以。尤其看到陈曦拒绝再次接纳柳可这个朋友,惹得柳可郁郁寡欢、数度流泪之后,这两人彻底爆炸了。
  于是他们围追堵截,各种破坏原主的名声,让原主在民乐团呆不下去。
  原主太过生气了,没有爱情她忍了,可一胡是她的命,是她从小用无数时间磨出来的第一条命,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团里的首席一胡家,却被这些人弄得艺术生命戛然而止。
  原主于是找到柳可,求她放过自己,她绝对不会影响到他们三人行的爱情。原主的诉苦正好被柳可的婆婆看到,王夫人借此很是羞辱柳可,让柳可痛不欲生。
  为了替心爱的女人报仇,王少君便找人折断了原主的两根胳膊,是彻底截断,让两袖空空如也那种。
  原主想报仇,可王家势力太过强大,他们随便推了一个替罪羊出来,不过就是接受了几年的刑罚而已。
  原主恨都恨地无能为力,最后从高楼一跃而下。
  陈曦就特别想笑,柳可深深伤害了原主,又怎么有脸求着原主继续接纳她当好朋友的?还说什么她是真的喜欢原主,真的离不开这个好友,她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脸!
  而且元绪这个穷画家就算了,王家一少爷是脑子进了太平洋了吧,竟然能忍受三人行的爱情。他说了,只要柳可留在他身边,不论柳可如何,他都会一直爱她、护着她一辈子。
  这剧情可真是离了大谱,但没办法,狗血却打着深情的名头,总有人愿意看。可也不想想,从始至终原主有什么错?
  行吧,原主错就错在认识了柳可和元绪,错就错在太要脸面,错就错在不像那对狗男女拿着真爱的名头肆意妄为。
  不过换了陈曦过来,谁更不要脸还真是不好说。
  陈曦现在还只是小打小闹而已,毕竟虐渣也得慢慢来。她刚刚之所以表现一下幸福,也只不过是故意逗一逗柳可而已。
  “小可,你今天怎么了?情侣之间说一些海誓山盟的话不是正常吗?哪怕可能很快就变心,可能会有背叛,但这种话还不是心口就来?”
  “是不是少君也对你说过同样的话?所以让你错以为只你一人听过?别傻了,你到网上随便搜一搜便知道,天下情侣都这么俗气的。”
  柳可摇摇头,不是的,她的少君和元绪才不是这个样子,他们两人对她说得每一句都是真心实意,和旁人完全不同。
  陈曦不管柳可的表情,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裙子继续道:“就如这件小婚纱,看着是很不错,但其实设计也就那样,烂大街俗套得很,不信你看看别人家婚礼照片,绝对能找到类似的同款。”
  “你觉得好看是吧?不是我自傲,实在是这条裙子有幸被我穿了,所以映衬得裙子格外漂亮而已。若是换了别人,其实很普通的。不信你穿上试试看,你这种有点耸肩的样子和普通腰穿上之后绝对只会更加暴露缺点。”
  陈曦也不知道男人们都是怎么想的,放着原主那么漂亮的女人视而不见,反而对柳可这种中等偏清秀姿色的格外喜欢,就跟苍蝇喜欢臭鸡蛋似的,那叫一个奋不顾身。
  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女孩放进贵族学校,一开始可能还受点欺负,但很快就能凭借倔强的性格和不俗的口气脱颖而出,最后所有帅哥都会爱上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单身狗见了她立刻能□□,这样的戏码还少吗?
  只能理解为吃多了大餐就想换口稀粥咸菜吧?
  陈曦随手拍了一下柳可的脸蛋,“不过你别生气嘛,虽然身段一般,但至少你这张小苹果一样的圆脸蛋很可爱的,年轻时候不显,但老了就赚便宜了,娃娃脸老得慢。”
  柳可摸着自己的脸,竟然被拍得有些疼,“陈曦,你手劲好大,我的脸都要肿了。”
  柳可刚说完,元绪正好走了进来,听到这句话立刻眼珠子蹬向陈曦,“陈曦,你这是干什么,干嘛打小可?”护犊子模样不要太过明显。
  陈曦一脸不可置信回瞪元绪,“你说什么啊,我和小可不仅是师生关系,还是最好的朋友,我怎么可能打她?我们女生之间的闹着玩,就和你们男生勾肩搭背捶捶肩一个道理,你难道这也有意见?”
  “再说了,元绪你怎么回事?你可是我的男朋友,而不是柳可的,为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就质问我,是不信任我,还是不爱我了?若是有什么想法你早说啊,我又不是非你不嫁,用得着连婚都没结就受你这份气?”
  陈曦接着看向柳可,“柳可,你说句话,刚才我欺负你了吗?你若是觉得我欺负你了,从此咱们再不相见,我可不敢和过于玻璃心的女生交朋友。”
  元绪被骂得一愣,自己女朋友一直是软糯温柔的,就像是古代书画上走下来的侍女一般,从未像今天这样急赤白脸过。
  他说完也觉得自己语气过于强烈了,可刚刚搂着柳可哄了好一会,他自然更偏向受伤的小可怜柳可。
  而柳可也同样如此,她喜欢偶尔耍个小性子,但陈曦却从来不,十分的克制情绪,有时候都会觉得无趣,今儿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一样?是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难不成是自己和元绪刚刚偷着抱在一起被发现了?
  应该不会,若是发现他们的行为,陈曦只会比现在更加激动。
  元绪和柳可忍不住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不安的情绪。
  而陈曦则不管不顾,进了试衣间将小婚纱脱了下来,男友为别的女人定制的,她可懒得穿。
  一直等到陈曦从试衣间出来,元绪才反应过来,皱眉问,“你怎么脱了?还没让设计师修改,万一大小不合适怎么办?”
  陈曦笑笑,“不用改,我不喜欢,设计俗套,不符合我优雅气质。我更喜欢中国风婚纱,元绪你帮我定制一套吧。当然了,我自己选也可以,你只要付款就可以。”
  元绪:“……”这件婚纱可是他亲自绘制的,然后设计师帮着修改细节而已,这里面倾注了他对柳可的爱意,所以真的特别完美。
  “陈曦,我觉得你眼光可能没有那么好,这件就很漂亮。古风那种东西太累赘了,拍照还可以,不适合在订婚典礼上穿。”元绪觉得自己的心意被辜负了,而且一件古装礼服要几千到数万,他不想负担这个钱。
  看到元绪这个样子,陈曦都能猜到这个渣男的心思。
  这个男人别看平日里视金钱如粪土,干什么都表现得云淡风清,实则心里十分计较,抠门极了。每次和原主出门,就算不是aa制,偶尔花他几个钱,他事后也想方设法找补回来。
  也就是原主那个从小不缺钱的傻白甜才不知道元绪这种男人的心思。
  陈曦沉着脸道:“你是不是不舍得给我量身打造?平时总是aa制就算了,难不成婚纱也要我自己买?若是过日子到了这种地步,那还不如分手的好。”
  陈曦将婚纱往元绪头上一抛,说走就要走。
  元绪还没反应过来,柳可先站了出来,“陈曦,你太过分了,订婚是多么神圣的事情,你怎么可以当作儿戏?元绪他是那么的爱你,甚至亲自给你设计了婚纱,你怎么可以这样任性。”
  陈曦看了柳可一眼,这个女人是怎么做到说瞎话脸不红心不跳的?
  “哦,你说元绪爱我,我就应该感激涕零。那王少君那么爱你,我怎么没见你同样回报?他给了你优渥的生活,可你却只看到了豪门少奶奶的不容易,我能不能说你也太过任性?或者说,你其实只是在凡尔赛?”
  “还有,元绪若是专门替我设计婚纱,为什么之前一次没过问我的意见,若说是给我惊喜,可总该建立在我的喜好之上吧?我根本不喜欢这种西式风格,他难道不知道吗?或者说他明明知道却还是坚持,这种强迫我改变审美喜好的做法就不是任性了?”
  “柳可,你真是让我失望,还说什么是我的好朋友,可你每次一见到元绪就立刻抛下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情侣,我才是第三者。”
  “今天本来我真的特别高兴,被你们这样一搅和,我有一种男人和闺蜜同时背叛我的感觉,这种感觉真的特别不好。”
  陈曦说完之后又叹了口气,语气缓和下来,“对不起,我刚刚情绪有些不对,可能是订婚之前的紧张综合症吧,请你们原谅。我为之前说你们勾/搭在一起的话而道歉,我内心其实相信你们的,就算不相信元绪,我也相信柳可你,毕竟你是王家少奶奶,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和男人搞到一起。”
  “只是我今天真的情绪控制不住,为了少说错话,我今天先回去了,再见。”说完,陈曦转身离去,留下元绪和柳可面面相觑。
  而婚纱店的人则暗暗交流着眼神,刚刚婚纱女主人的话让她们心里泛起了波澜。再看看元绪和柳可,这两个人确实一同前来这里三次,刚刚这两人还一起呆在试衣间好一会,她们也一直以为柳可才是婚纱的主人。
  今儿才知道,这个女人竟然是有妇之夫,而且是王家少奶奶。若说宁城王家那可是鼎鼎有名,若她们没搞错身份背景的话,那这位少奶奶可真是脑子有大病。
  多少女人削尖了脑袋想嫁进王家,却偏偏不能如愿。这位到好,竟然还不满足,还在外面搞起了小白脸!
  不过这些导购员还是很有职业素养的,虽然她们极具八卦精神,但却不会在客户面前表现,所以一直当自己是隐身人。
  而柳可不仅没意识到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落入旁人眼里,反而和平时一样幽怨地望向元绪,“元绪,你看看你惹的祸,陈曦都不理我了。”
  柳可气得跺跺脚,就要离去。
  元绪一把将柳可拽到自己身边,脸上全是歉意,“小可,让你受委屈了,是我不对。可你明明知道,我设计这件婚纱全是为你,我只想它能被你这样的可人儿穿在身上。陈曦她,真的不合适。”
  柳可眼中含泪,“陈曦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让她伤心,以后你不许说这种话了。元绪,你忘了我吧,以后你们好好过日子,千万别因为我伤害了你们之间的感情。”
  元绪摇着头,“不,怎么能怪你呢,你是那么的纯真、善良,你就是人间的天使,是最无辜的存在。我和陈曦之间早就有裂痕,我们真的不合适,她太古板了,一点都不懂得浪漫,不懂一个艺术家的心。你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惺惺相惜,什么叫一见钟情不可自拔。”
  两人四目相望,就好像隔着银河一年没见的牛郎织女似的,那叫一个深情。
  旁观者:“……”呵呵,把婚外情说得还挺清新脱俗的。
  第340章
  陈曦从婚纱店出来没回自己小窝,而是直接去了爸妈那里。
  陈父陈母见到女儿都十分开心,但也有些惊讶,“小曦,你今天不是和元绪一起去试穿婚纱?这么快的吗?而且你们没顺便吃顿饭?”
  陈曦撅着嘴道:“之前听元绪说婚纱是他亲自参与设计的,我还当多好看,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设计的都是什么玩意儿,也太土了吧。也就是我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一般人穿上绝对秒变土肥圆。我可不想穿那样的衣服举行什么订婚宴,没得让人丢份。”
  陈父陈母对视一眼,心道女儿之前可是元绪说什么做什么她都觉得好,面对元绪乖巧得像只小猫,作为父母,两口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陈父陈母倒不是不想女儿幸福,就是总觉得元绪这个人自视清高自命不凡了些,对人的感情并不真挚。可他们和女儿这样说,女儿却坚持这是艺术家的傲骨。
  两口子就不明白了,什么是艺术家?他们搞了一辈子民乐,也不敢说自己是艺术家,一个小年轻画画的就敢了?像样的画作没有过,画展没办过,算哪门子艺术家?
  而且他们接触的真正艺术家多了去了,大多数都很和蔼可亲,而且很接地气,和元绪那种抬着下巴冷漠看人的样子完全不同。
  虽然看不上元绪,但自己女儿真心喜欢,陈父陈母看拦不住也就由她去了。人嘛,总要经历一些事情才能成长。
  不过今儿听着女儿的语气,陈母直觉里面有事,便试探问道:“是不是元绪惹你生气了?”
  陈曦点点头:“嗯,他这阵子也不知道怎么了,总喜欢和我那个女学生,叫柳可的那个豪门少奶奶走到一起,今天两个人还一起笑话我眼光不好,说我不喜欢那件衣服就是任性。就连我换婚纱的时候,这两人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干什么去了。爸妈,这婚我不订了,也不结了,没意思。”
  陈母抱抱女儿道:“我就说我们小曦平时脾气那么好,今天怎么有些不对劲,原来是被气的。没事没事,有爸爸妈妈护着你,咱不怕,慢慢说。”
  原主真的有一对特别开明,同时也特别护犊子的父母。
  陈父是市艺术团的副团长,曾经也是首席二胡演奏家,陈母在市文工团教孩子们琵琶,也算是艺术世家。而且陈父陈母私下里会收几个艺考的学生,外快比本职工作还要赚钱,所以小日子也算是中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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