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0 马忠的非分请求
话分两头,且说中等身材,浓眉大眼的马忠,在仙医阁吃完中午饭之后,就开着自己的黑色本田车,急速向自己的家里赶。因为家里有自己心爱的姑娘闵霞在等着他。当中午马忠给闵霞打电话的时候,她已经在家里陪他的父母做好了饭菜,原先打算等他回来一起吃中午饭的,可是中午丁香要回仙医阁,为了给丁香接风洗尘,他就忍着没有回家。
当马忠开车走进家门的时候,闵霞和他的父母已经吃过中午饭了。马忠没有下车,而是伸出头对站在门口的闵霞说道:“上车,我带你出去转转,大哥已经给我放假两天。”
一听华天成给马忠放了两天假,一米六五左右的闵霞,高兴地叫了起来:“真的吗?太好了,你今天可要好好陪我到处转转,以前我来都是由于星期一要上学,所以时间比较仓促。现在我放暑假了,我要痛痛快快地在这里玩两天。”说完闵霞就钻进了马忠的黑色本田卧车里。
等闵霞上了车,马忠就开着车一路向南。闵霞就坐在马忠的身边,她上身穿了一件粉色的防嗮服,腿上穿了一条蓝色的牛子裤,她的头发很自然地扎成了一条马尾辫。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下巴上有一颗黑痣,不是很大,但却在下巴的正中间。闵霞曾经的家就住在郊区,以前由于家庭条件太差,她本人也很辛苦,脸时常被晒的有些黑。如今华天成帮忙给他弄到了一套廉租房,她老爸的重病,经过他的治疗,已经逐渐痊愈了。她老妈也不再疯疯癫癫地到处乱跑。一家人在华天成的帮助下,终于都过上了好日子。
马忠一边开车,一边回头看了一下闵霞问道:“你在想什么?”
“我想买上些好的水果,还有好烟好酒,去我的大恩人华大哥家一趟。以前没有时间,现在我放暑假了,还不去看看他,表示一下感激之情,我的心里总是不安。马忠,你陪我去好不好?闵霞今天特意化了妆,看起来更加漂亮了。虽然闵霞不能和丁香相比,但是在马忠的心里,闵霞就是最漂亮的女人。
“我可以陪你去,但是你今天晚上要答应我一个要求。”马忠突然脸一红说道。
闵霞笑着问道:“答应你什么要求?你说出来我听听,如果是合理的,我就答应你,要是不合理,我就不能答应你。”
“今天晚上我想让你...陪我。”说完这话,马忠有些不好意思再看闵霞。
很实在的闵霞不解地问道:“我现在不是跟你出来陪着你了吗?晚上你让我怎么陪你?”
马忠见闵霞还没有明白他的真正意思,就笑道:“我是说今天晚上你跟我住在一起。”
“跟你住在一起?这太突然了吧,我还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再说了,你家里你父母都在,我怎么好意思跟你住到一起呢?等你以后单独有住的地方了再说吧。我迟早是你的人,你着急什么?怕我不嫁给你呀?”
马忠挠了挠头皮说道:“我们俩是大哥给牵的红线,从过年算起我们俩谈对象已经半年时间了,我们俩的关系还停留在拉拉手和亲亲嘴上。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你不陪我睡,我心里就是不踏实。只有你陪我睡了,你才是我马忠真正的媳妇。现在的年轻人见面三天就住一块了,可是我比较老实,而你又很传统。
我几次想给你提这事,但是我嘴笨,一直不好意思说出来。今天我喝了点啤酒,鼓足了勇气才说的。在元通建筑公司里,有我和吉祥的一间宿舍,平时都是我们俩在一起住。最近吉祥去西京市暂时给金宝做保镖了,宿舍里晚上就我一个人,正好你来了,晚上我们就在金牛镇吃晚饭,完了我就给家里打声招呼,晚上就不回家里住了,你看好不好?这是一个大好机会。“
听完马忠的说辞,闵霞嘟着嘴,想了想说道:“你现在是元通建筑公司的经理,下面管了那么多人,要是你跟我睡了,过一段时间你烦我了,要跟我分手怎么办?你知道我的家里情况不太好,要不是华大哥帮助我们一家,估计我家的日子肯定过得很悲惨。你对我好我知道,但是我现在还在上大学,这样不好吧?
再说怀|孕了可怎么办?要是被我爸妈知道了,他会打死我的。我老爸的身体刚康复,现在已经能上班挣钱了,我不想让他伤心。我弟弟这次想跟我来,但是我老爸怕他太调皮,跟在我的身边我们俩有些话不方便说。虽然大学里不让结婚,但是订婚学校是不会管的。你只要答应跟我订婚,我就可以考虑晚上跟你去宿舍里睡。“
马忠有些激动地一溜烟将车开进了一片树林中,然后将车停下一把拉住闵霞的手说道:”我也想跟你早点订婚,我怕你在大学里,被其他的男生给追走了。听金宝说,你在大二的学习成绩很好,而且还申请到了贫困家庭补助金。你老爸一场大病,就把一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给拖垮了。要不你就不要回家了,我跟华大哥说一声,让你在我们公司打工,等开学了你也可以挣到两三千元的生活费。
你放心,我这辈子绝不负你,我就认定你是我这辈子的媳妇。大哥也让我多关心你们家里的事情,抽时间多陪陪你,他也着急,让我给其他几个兄弟起带头作用。我告诉你,子腾的对象江小白,长得既白又漂亮,如今两人已经同居好长时间了。我都羡慕子腾,我虽然也有对象,却一直这样干熬着。
单身狗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我想早点结束这种单身的生活。我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大哥说了,如果我们俩先结婚,他就给我们俩准备一个大礼。你猜他会送什么大礼给我们?大哥就是大哥,他一说出送的东西,我都当时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