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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墨烟 第14节

  昨晚,她梦到了这个男人。
  极旖旎的一个梦。薄荷气息浓郁又热烈,他皮肤上传来炽热暖意,两人近得呼吸相贴。
  那双指骨修长的手,发狠地握住她的腰,像是想要折断一支玫瑰。
  梦境无法凭空构建出陌生的东西,但可以利用已知素材联想、组合。
  于是,关于那些她没见过的部分,大脑便动用艺术解剖学里的知识,为他虚构出了一具,美学史上最完美的身体。
  健美清劲的轮廓,炽热有力的呼吸……
  不对,别再想了!
  温雪瑰唰地从床上坐起来。
  做人要有点出息,梦又不是真的!
  她脱下睡袍,将身上所有衣物都扔到洗衣机里。
  然后一脸羞愤地扎进了浴室。
  -
  走出酒店,一大片雨云正好遮住太阳,明媚的天色随即晦暗下来。
  她脚步迟疑一瞬,不知要不要回去拿伞。
  就在此时,街边一辆不起眼的车打开门,艾伦走下来。
  “早。”
  车子是留学生中常见的款式,听说性价比很高,总之卖不到她国内座驾的一个零头。
  温雪瑰却喜出望外地坐进来:“哪来的车?”
  “借的。”
  李钟也是花了大力气,才找到这么一辆朴实无华的车。
  温雪瑰是真的很开心,这样下雨也不怕了。
  艾伦不知道这层,只觉得她笑容可爱。
  可目光刚投过去,她便脸红得说不出话。
  温雪瑰朝车座另一边缩了缩。
  昨夜梦见的人就在面前,种种旖旎画面立刻井喷般涌入脑海。
  他身上的薄荷凉意近在咫尺,和滚烫梦境形成鲜明对比。
  还有那青筋凸起的小臂,如玉如竹的修长手指,正将方向盘缓缓握紧。
  她面红耳赤地闭上双眼。
  在梦里,他握的可不是这个。
  艾伦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巴掌脸红扑扑的,像朵玫瑰苞。
  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如栖息在花间的墨蝴蝶。
  蝶翼轻颤,将他眸底笑意也染上些暗色。
  实在太过可爱。
  叫人忍不住想作弄。
  他俯身过去,呼吸温柔得像一枚无实体的吻,贴在她耳畔。
  “雪瑰?”
  女孩没想到他一瞬贴得这么近,身体猛地僵直了下,眼睫也抖个不停。
  却下定决心似的,一直没睁开眼。
  少顷,似终于做好心理准备,睫毛也不抖了。
  反倒若有若无地,朝他这边稍稍贴近了些。
  是个适合亲吻的好时机。
  两人都心照不宣。
  艾伦垂眼看着她车厘子般的唇珠,眸光愈发晦暗。
  凸起的喉结滑动了下,原本轻搭在方向盘上的骨指,也因用力而微微发白。
  呼吸温热,掀起她的发丝。
  可最终,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抬起手,轻轻揉了揉她发顶。
  又十分不解风情地开口,用低沉好听的音色,将车内的旖旎气氛破了个干净。
  “觉得热的话,我把窗户打开。”
  车窗摇下,凉风带着早春的浓重露意拂过耳际,吹散了那枚呼吸的触感。
  温雪瑰睁开眼,看见哥特风格的街景飞速倒退。
  要说不失望,自然是假的。
  她悄悄看艾伦一眼。
  可后者只是目视前方。
  -
  经过路边一家冰激凌小店,温雪瑰忽然道:“能不能停一下?”
  停车后,她也没多说什么,就下去了。
  一路上都没出声,好像真有点介意。
  艾伦收回视线,打量车子的内饰,眸光冷冽。
  也不知李钟从哪借的车,座椅干瘪,避震一般。
  虽然消过两次毒,那股淡淡萦绕的气味还是不太宜人。
  小姑娘跑这么远,是想谈一场恋爱。
  可恋爱的起点如果只是这么一辆破车,未免太不浪漫,也太草率。
  “你好,要一个荔枝味的,双份糖珠。”
  温雪瑰来到店前,从珍珠手包里拿出钱夹,又回身朝他打手势:“你要吗?”
  艾伦摇下车窗,向她摆摆手,又朝前开了一段。
  天空初晴,雨云已经褪去,空气清甜得像冰糖。
  小店门口有棵嫩绿的悬铃木,树下摆着棕红色的简易桌凳。
  其中一桌坐了人,梳着娃娃头的小女孩在父母怀里吃冰激凌,撒起娇来像个天使。
  温雪瑰有点羡慕地看了一阵,想到艾伦在等,还是道:“打包。”
  手机忽然震了下:[就在外面吃吧,我去停车]。
  她扬起唇,改口道:“不好意思,还是不打包了,您直接给我吧。”
  这声线温暖柔和,胖胖的店主抬起头,眼睛从口罩和白帽子的夹缝里露出来,笑眯眯地一弯。
  “是你啊,好久不见!”
  她在佛美读书时,心情不好就会来这里吃冰激凌,没想到店主还记得。
  点的是小份,店主却捧上大份。盛情难却,温雪瑰道完谢,接过硕大的纸碗,在另一张空长凳上坐下。
  桌面清爽又冰凉,微风徐徐,一朵粉色小花打着转儿从树上飘下,“扑簌”落在桌上。
  她含笑去戳弄那花,心情好到极点。
  耳边却忽然响起个男声。
  “雪瑰?”
  语气有种狼狈的无措,尾音还难以置信地发着颤。
  和素来不曾失控的艾伦相比,简直败得惨烈。
  她没什么表情地抬眼,看见了kim。
  “果真是你。”
  他面露苦涩,又努力挤出个笑容,跟她套近乎:“你也太喜欢这儿的冰激凌了,都毕业了还能见到你。”
  温雪瑰礼貌地笑了下,并未多说。
  kim是她的高中校友,原名金思铖,和她表了几次白都不成,最后还是一头热地追着她来了意大利。
  他文化成绩不好,又没有艺术细胞,家里绞尽脑汁,才把他塞进佛罗伦萨大学。
  “你不是回国了吗?”
  金思铖搓搓手,假装不经意地在她斜对角处坐下,神色难掩期待。
  “怎么,待不习惯,又回来了?”
  “没有,就是来度假。”
  他坐的不是正对面,也不好赶人。
  温雪瑰言简意赅地回答完,微微屏住呼吸。
  金思铖身上香水味太浓,范思哲的海神,夜店咖最爱的款式。
  再配合那个油乎乎的背头,logo夸张的bc花色针织衫,表盘巨大的百达翡丽,构成温雪瑰最讨厌的富二代等式。
  “哦哦,我还在这读书呢。挂太多科了,得再过两年才毕业。”
  他大咧咧说着,一点愧意都没有,又指着街对面大老远的一个老人道:“那是我爷爷,来看我的。”
  温雪瑰抬眼望去,老人家拄着拐杖,蹒跚地走在石子路上,身形颤颤巍巍,看得人提心吊胆。
  这个不孝子倒好,见到她就一溜烟跑过来,放着老人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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